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委托黑龙江省纤维检验局对齐齐哈尔、大庆地区的7家经销单位销售的27批服装产品进行了监测,合格15批次,合格率55.6%。 根据抽查结果,标称北京铂塔科贸有限公司生产的“M•H•C
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委托黑龙江省纤维检验局对齐齐哈尔、大庆地区的7家经销单位销售的27批服装产品进行了监测,合格15批次,合格率55.6%。
根据抽查结果,标称北京铂塔科贸有限公司生产的“M•H•CLUB” 185/94A休闲裤(W066505-51)、标称广州贵妃时装有限公司生产的“唐朝” 160/68A裙子(TQS7768)、标称上海弗朗特服装制衣有限公司生产的“弗朗特” 180/96B休闲裤(Z11Q13),被检出“PH值”不合格。据了解,服装pH值过高或过低,不仅会对皮肤产生刺激,而且还可能使皮肤受到病菌感染。
抽查中还发现,标称深圳市赫玛仕服饰皮具有限公司生产的“HDOOFEEL”180/96A毛背心(MJ101300866)、标称广州市卓胜服装有限公司生产的“帕古茨”185/100A针织T恤衫(421101871)、标称北京奥维兰服装服饰有限公司生产的“尼诺里拉”170/86A男式西裤(NK7A117-33),纤维含量不合格。此外,有个别产品起球、色牢度、标识等项目不合格。
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提示消费者在选购服装、纺织品时,尽量到有信誉、售后服务好的商场消费;选择使用说明内容齐全或品牌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商品;保留好购物发票,并看清购物发票上的内容与实物是否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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