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秘鲁币、巴西币冒充澳大利亚澳币,张某、王某、刘某等人时分时合,以兑换外币的形式设局行骗,短短半年时间,在塘厦镇、东坑镇、谢岗镇等地作案5宗,骗获30余万元。近日,张某等三人因涉嫌诈骗罪被东莞市第三市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张某、王
用秘鲁币、巴西币冒充澳大利亚澳币,张某、王某、刘某等人时分时合,以兑换外币的形式设局行骗,短短半年时间,在塘厦镇、东坑镇、谢岗镇等地作案5宗,骗获30余万元。近日,张某等三人因涉嫌诈骗罪被东莞市第三市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张某、王某、刘某是同乡,在东莞打工时相互认识,后来租住在同一出租屋。看见同乡有人以兑换外币行骗赚快钱,三人羡慕不已,也萌生行骗念头。随即,三人分头行动,购买用于行骗的秘鲁币、巴西币,租借车辆熟悉东莞各镇区路线地形。
张某等人通常是选择一些小饭店、五金店店主作为作案目标。先是团伙中的一人假装成附近工厂的主管,多次到店里消费,借机与店主套近乎、拉关系;另外一人假装成银行职员,也在同一时间段多次到该店消费,并对店主称有人需要兑换外币的话,可以找他,手续费比银行的便宜,且店主可得部分回扣。
一般一周后,假装成主管的人就会借机对店主称,厂里需要兑换一批外币,店主想到有利可图,便会主动促成假装成银行职员的人与该主管见面交易。当店主和这二人见面后,主管还会介绍一名厂里的所谓财务人员出来和银行职员见面,见面地点选择在当地的知名工厂附近,以便让店主更加确信该财务人员身份真实。
交易过程中,银行职员先支付一部分现金给财务人员,便会以银行领导不在、现金不够等理由,力邀店主拿出现金兑换,并承诺当天即能将钱交回店主,同时先支付店主部分外币作为“抵押”。此时店主有“澳币”作为抵押,便会在银行职员的蛊惑下拿出钱交给财务人员。
交易完成后,财务人员和主管借机离开,银行职员则称有急事要先回银行,不能让银行领导知道自己在外面接私活,让店主代为保管外币,从而借机逃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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