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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2011年度公开选调法官公告

来源: 西部网 2011-06-27 17:52:28

西安市未央区位居“关中—天水经济区”和“西(安)咸(阳)经济一体化”发展战略的最前沿,是西安市委、市政府所在地,是西安新的行政中心,辖10个街道办事处,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曲江

 西安市未央区位居“关中—天水经济区”和“西(安)咸(阳)经济一体化”发展战略的最前沿,是西安市委、市政府所在地,是西安新的行政中心,辖10个街道办事处,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曲江大明宫遗址保护区和浐灞生态园区三个开发区位于区内,辖区面积262平方公里,常住人口80.7万,在西安乃至陕西经济社会发展中居于十分重要的地位。

  未央区法院成立于1980年4月,现内设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审判管理办公室)、立案庭、执行第一庭、执行第二庭、执行第三庭、张家堡人民法庭、未央宫人民法庭、三桥人民法庭、司法警察大队、办公室、政工科、监察室等16个职能部门,管辖未央区行政区划内的刑事、民商事、行政一审案件及执行案件。现有干警105人,其中法官69人。法官中有研究生学历37人,大学本科学历64人,占干警总数的96.2%。

  未央区法院先后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被省高院荣立集体二等功两次;被西安市委、市政府授予“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被市委政法委授予“团结协作、开拓创新、廉洁自律、执法为民”的“四好班子”;被市中院评为“审判质量先进法院”、“执行工作先进法院”、“调解工作先进法院”;连续三年被区委、区政府评为“目标管理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近年来,未央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日新月异,辖区人口迅速增长,区法院年受理案件数量持续上升。为了正确履行法院职能,进一步提升工作水平,更好地服务于辖区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并报请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按照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全国公开选调法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名额

  法官8人,其中男5人,女3人。

  二、选调条件

  (一) 选调法官的条件

  1、政治坚定,业务精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审判事业,具有较深的法学理论基础、较高的法律业务水平、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优良,无违法、违纪、违规纪录;

  3、各级人民法院、检察院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A证且具有公务员身份,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五年以上的法官、检察官;

  4、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6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6、2008至2010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及以上;

  7、身体健康。

  (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配偶、直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者;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刑罚且正在服刑的;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的;

  2、本人受过党政纪律处分的;

  3、本人因违法违纪问题正在接受审查尚未有结论的;

  4、本人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5、因其它问题不宜选调的。

  三、选调程序

  1、公告

  在《人民法院报》、《检察日报》和西安法院网(http://xazy.chinacourt.org)、西安未央网(http://www.weiyang.gov.cn/)、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网(http://xawyqfy.chinacourt.org)发布选调公告。

  2、报名

  报名时间:自选调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1年6月30日18时止。

  报名方法:报名可采用传真、发送电子邮件、现场报名三种方式。报名者请在西安未央网(http://www.weiyang.gov.cn/)或未央区人民法院网(http://xawyqfy.chinacourt.org)上自行下载填写报名表,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政工科。现场报名者到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政工科报名。

  报名须提供以下资料:

  (1)未央区法院公开选调法官报名表;

  (2)个人自荐材料(含本人基本情况、工作简历,特别是个人专长和近年来主要工作业绩);

  (3)学历、学位、法官、检察官职务任命文件复印件;

  (4)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身份证、工作证、国家统一司法考试A证复印件;

  (5)正面二寸彩色免冠照片三张;

  (6)有关获奖证书、已发表理论文章复印件。

  上述资料,现场报名者需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3、资格审查

  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选调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符合选调条件者发给考试通知。

  通过传真、电子邮件报名者在考试前须提供报名资料的原件再行审查,经审查符合选调条件者准予考试。

  4、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满分100分,主要测试法律专业知识和司法业务水平。笔试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口头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精神面貌、举止仪表等,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邀请7-9名有关领导及专家担任考官进行面试。

  考试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形成综合成绩。

  5、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人数1:1确定考察对象。综合成绩相同者,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考察对象。主要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对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照考试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确定考察对象进行考察。确定考察对象后,考察对象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选调的证明,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单位同意选调证明者,不进入考察程序。

  6、体检

  对考察合格者,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项目,考生如有疑义可复查一次,复查结果必须由医院、体检医师和监督人员同时签字确认,并通知考生。对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确定考察对象进行考察、体检。

  7、选调

  经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商原单位,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其他事项

  1、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报名人数如达不到选调人数1:3比例的,按1:3比例确定选调名额,最多不超过8名。

  3、联系方式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政工科(西安市未央区方新村政法巷14号)

  邮编:710016

  邮箱地址:wyfyzgk111@163.com

  电 话:029—86271676

  传 真:029—86271676 86224033

  联系人:仝鹏钢 陈 元

  本《公告》及其他未尽事宜由公开选调法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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