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营业经理加入公司不久便骗老板钱,短短10个月里骗取了13万4200元,还伪造发票瞒骗老板,东窗事发后被捕,昨天被判监8个月。 被告陈玉兰(35岁)案发时是一家设计承包公司营业经理。她谎称需要钱为客户买家具,骗老板给钱,之后再以同
女营业经理加入公司不久便骗老板钱,短短10个月里骗取了13万4200元,还伪造发票瞒骗老板,东窗事发后被捕,昨天被判监8个月。
被告陈玉兰(35岁)案发时是一家设计承包公司营业经理。她谎称需要钱为客户买家具,骗老板给钱,之后再以同样的伎俩要钱,然后把部分钱交还老板当作上一个客户的付款。
但纸包不住火,她的不法行为被揭穿,除了偿还老板的11万零250元之外,法官援引刑事诉讼法典条文,谕令她赔偿老板2万3950元,以填补不足之数。倘若无法赔偿,她必须坐牢两个月代替。
被告是在2009年7月加入公司担任营业经理,不料她任职不久,便因为需要钱周转,向老板严国威(41岁)骗钱。
被告在公司的职务包括向供应商采购家具,再转卖给客户,为公司赚取利润。
案情显示,被告谎称有客户要向公司购买家具,还说客户会在一个月内付款,骗严国威给她钱向供应商买家具。被告把钱用作个人花费。
之后,被告再谎称另一个客户要买家具,骗严国威给他钱,然后把部分钱交给严国威,当作是上一个客户的付款。
被告利用这个伎俩骗钱,使严国威不会起疑心。从2009年7月17日到2010年6月1日之间,被告共骗取13万4200元。她在这段期间总共把9万5250元当作是客户付款,交还严国威。
后来,严国威起了疑心,一次,被告向他要6900元买家具,便要她出示发票证明。被告前夫原本经营公司,但公司已经结束营业,被告以该间公司名义开发票,作为购买家具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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