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第一季度,山西省质监局对移动电话产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结果显示,两成产品不合格。 本次共对太原市市场上经销的外省企业生产的20个批次的手机进行了监督抽查,合格16个批次,抽样合格率为80%。不合格项目主要是发射机输出功
2011年第一季度,山西省质监局对移动电话产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结果显示,两成产品不合格。
本次共对太原市市场上经销的外省企业生产的20个批次的手机进行了监督抽查,合格16个批次,抽样合格率为80%。不合格项目主要是发射机输出功率、静态参考灵敏度、相位误差和电池性能。发射机输出功率偏低,直接影响了手机的接受发送能力,会造成手机接受、发送信号不好,使通话质量下降。发射机的静态参考灵敏度、相位误差主要反映手机的寻网速度,造成此项目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一些生产厂家为降低成本,选用不符合要求的元器件组装主板,造成整机质量下降,用户使用此种手机,多会发生接收、发送信息不好以及掉线等问题。电池性能不合格主要表现为手机电池容量低,放电时间过短,大大影响了手机电池的使用寿命,降低了电池的使用效率。
本次抽查中,由太原汉唐通信电子有限公司经销的标称深圳万利达移动通信设备有限公司生产的MALATA K15型万利达牌移动电话,其发射机输出功率、相位误差、静态参考灵敏度均不符合标准要求。由太原市大南门浩通手机大卖场经销的标称中山市国力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LP206型国力通牌移动电话的电池性能、静态参考灵敏度均不符合标准要求。
针对本次产品质量省监督抽查反映出的问题,山西省质监局要求各级质监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本着“扶优扶强、打假治劣、引导消费”的原则,认真做好产品质量省监督抽查后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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