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以来,平昌县工商局先后深入云台小学、青云小学、驷马中学,以“三提高”(提高消费安全法律意识、提高识假辩假技能、提高消费调解能力),开展维权进校园,携手促安全消费维权宣讲活动。得到了学校广大师生的大力支持
5月20日以来,平昌县工商局先后深入云台小学、青云小学、驷马中学,以“三提高”(提高消费安全法律意识、提高识假辩假技能、提高消费调解能力),开展维权进校园,携手促安全消费维权宣讲活动。得到了学校广大师生的大力支持和热烈欢迎,提升了工商部门在社会群众中的良好形象。
——举行法律法规宣讲,提高消费安全法律意识。一是在所到学校都集中全校师生对《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进行详实解读。二是对过期食品、“三无”产品、假冒伪劣产品以及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玩游戏的危害等进行了讲解。讲课中尽量通过通俗易懂、幽默风趣的方式使活动的内容更容易被同学们所接受,有效提高学生的消费安全法律意识。
——组织现场观摩, 提高识假辩假技能。一是在宣讲活动中组织师生现场观摩工商部门查处的假冒伪劣商品,对如何查看商品标识,如何辨认过期食品、“三无”产品、假冒伪劣产品面对面进行解说,解答师生疑问。二是带领学校分管食品安全的副校长和部分学生在校内及周边观看工商执法人员现场对经营门市进行检查,引导学生文明消费,健康成长。
——建立协作机制,提高消费调解能力。一是学校与辖区工商所建立共同维护校园消费安全制度。二是充分发挥校园12315申述举报平台作用,学校指派一名副校长为具体联系人,共同调解处理学校师生有关的消费纠纷。三是在学校周边范围200米以内购买到不符合产品质量规定和食品安全问题的投诉,工商所与学校一起在24小时内给以处理或答复,做到师生消费投诉不出门,调解纠纷不误时。四是与学校联办“校园3·15”维权宣传栏目,不定期发布消费警示,爆光消费侵权典型案件,引导学生学习科学现代的消费知识,树立科学、理性的消费观念。
截止目前,发放宣传资料10000余份,集中讲解法律法规3次,展示假冒伪劣商品3次,检查食杂店41户,没收问题食品11个品种2.3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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