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巫山一个村的3名主要官员互相串通,采取谎报手段骗取三峡库区生态移民搬迁指标,进而骗取生态移民搬迁款8万元人民币。记者30日从当地法院获悉,3名村官陈玖安、陈久平、李永祥犯贪污罪,一审分别被判处5年6个月或5年有期徒刑。 重庆巫
重庆巫山一个村的3名主要官员互相串通,采取谎报手段骗取三峡库区生态移民搬迁指标,进而骗取生态移民搬迁款8万元人民币。记者30日从当地法院获悉,3名村官陈玖安、陈久平、李永祥犯贪污罪,一审分别被判处5年6个月或5年有期徒刑。
重庆巫山地处长江三峡腹心,是三峡工程重庆库区首淹首迁县。按三峡工程蓄水位175米方案,该县淹没陆地面积49.3平方公里,约动迁人口9.1万人。2009年11月,重庆巫山县实施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生态移民建设工程,搬迁户每人可补助财政资金人民币5000元。
法院审理查明,该案涉案人陈玖安、陈久平、李永祥分别系原重庆巫山县官渡镇官渡村的村会计、村主任和村支书。因该村无生态移民搬迁户,3人经商议后找到当地官渡镇书记方昌满,向他申请到3户15人的生态移民搬迁指标。在办理过程中,3人又获得1户5人的指标,即共获得4户20人的指标,并以该村村民张洪连、黄月常、蔡光喜、朱大泽名义上报。
2010年2月,官渡村10万元人民币生态移民搬迁费到位,除给4户村民各5000元外,余下钱款由3人共同处理。其中,陈久平分得2万元,陈玖安分得1.74万元,李永祥分得8000元,其余款项用于送给方昌满1万元、官渡镇工作人员熊绪堂1.5万元,办理公证开支1600元等。案发后,3人将赃款全部退回。
法院审理认为,陈玖安、陈久平和李永祥在协助政府从事生态移民搬迁工作中,利用职务便利,骗取国家生态移民搬迁款,其行为均已构成贪污罪,法院依法作出如上判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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