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我局已对下列公司税务违法行为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决定,因下列公司《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无法直接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现将《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告送达,自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我局已对下列公司税务违法行为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决定,因下列公司《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无法直接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现将《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公告企业清单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
二○一一年三月十九日
告知事项:
一、以上应缴罚款限你公司自上述处罚决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到你公司所属区国家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清缴入库。逾期缴纳罚款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你公司可以银税联网方式或银联卡缴款方式缴纳罚款,并到你公司所属区国家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领取完税凭证。
以银税联网方式缴纳罚款的,应将罚款存入你公司纳税帐户,并及时通知你公司所属区国家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扣款。
三、如你公司对罚款不服,可以自本决定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深圳市国家税务局申请复议或自本决定送达之日起三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四、如你公司在规定期限内对本决定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本决定的,我局将按有关规定强制执行。
监督方式防骗必读生意骗场亲历故事维权律师专家提醒诚信红榜失信黑榜工商公告税务公告法院公告官渡法院公告
个人信用企业信用政府信用网站信用理论研究政策研究技术研究市场研究信用评级国际评级机构资信调查财产保全担保商帐催收征信授信信用管理培训
华北地区山东山西内蒙古河北天津北京华东地区江苏浙江安徽上海华南地区广西海南福建广东华中地区江西湖南河南湖北东北地区吉林黑龙江辽宁西北地区青海宁夏甘肃新疆陕西西南地区西藏贵州云南四川重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