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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收费急需走出失信怪圈

来源:时代商报 2011-03-30 15:59:56

在1月19日召开的2011年中国物流发展报告会上,交通部综合司副司长蔡玉贺透露,交通部正在研究公路收费标准和体系,现行收费公路最高收费年限的30年标准可能会延长,同时收费的标准将下降。   近期,公路收费出尽了风头。先是河南平顶山曝出

  在1月19日召开的2011年中国物流发展报告会上,交通部综合司副司长蔡玉贺透露,交通部正在研究公路收费标准和体系,现行收费公路最高收费年限的30年标准可能会延长,同时收费的标准将下降。

  近期,公路收费出尽了风头。先是河南平顶山曝出的那个案子,一个拉沙子的个体户车主利润才20万元,交过路费竟需要368万元,利润只是成本的一个零头。接下来是交通运输部副部长翁孟勇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没有收费公路的政策,就没有中国交通的成就。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会长何黎明19日指出,2010年中国物流总费用占GDP的比重为18%左右,该比重比发达国家高出一倍。数字是一剂清醒剂。针对物流过高的问题,也是在同一个会上,交通部综合司副司长透露了公路收费的最新动态。在当下各种各样收费层出不穷的情况下,这应该算个好消息了。将来的公路收费如果真的按照这个方向发展,还是不错的。虽然费用还在收,但毕竟是缓期执行了。然而,总结以往经验,我们并不看好这一延一降。

  本月18日,交通部副部长翁孟勇曾介绍说:“我们的目标是将来要全部取消二级公路收费,但是要逐步有序推进。”这把我们弄糊涂了,取消二级公路收费,不是早在6年前就写进了国务院的行政法规了吗,怎么现在才逐步推进呢?

  资料显示,2004年11月1日开始施行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明确规定,“技术等级为二级以下 (含二级)的公路不得收费。但是,在国家确定的中西部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的二级公路,其连续里程60公里以上的,经依法批准,可以收取车辆通行费。”

  这可是白纸黑字的行政法规啊。但在上述规定几乎沦为一纸空文的情况下,不论是中西部地区,还是东部地区,都没拿“二级公路不得收费”当回事,对此心知肚明的官员们,是不是也都“顺其自然”了?

  在现实中,公路收费满足的是部门利益,所以在此方面,部门的做法,只能算是无良。而令人纠结的是,公路收费最大的弊端,在于审批与监督的都是省级政府部门。这种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的做法,使得监督成了摆设。行文至此,我们的语境已经完全笼罩在一种大肆违规的氛围之下。也许现在看来,公路收费的标准可能真的会降,但谁又能保证在延长出来的几十年里,这个标准不会被拉升呢?

  失信,是利益部门的软肋,同时也是他们赖以生存的“高招”。在诸如此类的招法之下,只要公路收费这个摇钱树不倒,就可以带来滚滚财源,有关官员就可以躺在“成就”的摇篮里自我享受。但要知道,当物流已经成为经济发展阻碍的时候,“好日子”也是有时日的。

  当前最重要的,是尽快建立一个稳定、科学、低标准的公路收费系统,同时改变运动员与裁判集于一身的管理机制,走出失信怪圈,真正实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目标,把公路收费打造成公众福利,而不是建立在公众幸福与尊严之上的一个怪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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