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 1868 号文核准,江西洪城
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0 年非公开发行 8,000 万股新股
工作已于 2010 年 12 月 29 日发行结束。根据公司 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之“授权董事会在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后办理
章程修改、有关工商变更登记的具体事宜,处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有关的其他事宜;”,公司董事会已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并申请办
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11 年 3 月 14 日,公司已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江西省工
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变更后的公司注册资本由原来
的人民币 14,000 万元变更为人民币 22,000 万元。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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