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88-2626

重庆工商局:房地产广告禁用“楼王”“绝版”

来源:潇湘晨报 2011-03-20 17:04:44

重庆市工商局近日出台规定,房地产广告中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绝对化用语,包括最好、最佳、唯一、第一、首席、楼王、极品、冠军、绝版、无可替代等用语。   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重庆市工商局向全市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广告管

    重庆市工商局近日出台规定,房地产广告中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绝对化用语,包括最好、最佳、唯一、第一、首席、楼王、极品、冠军、绝版、无可替代等用语。

  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重庆市工商局向全市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广告管理的通知,要求切实规范房地产广告发布。房地产广告中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如虚构房源,或将已售房源用作广告等。

  此外,还要求广告不得违反房地产项目规划建设批准要求,明示或暗示可以进行内部插层等改造内容,对赠送面积的表述应当科学准确。房地产广告不得出现融资或者变相融资的内容,或含有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如“即买即租”“带租约销售”“一铺富三代”“投资避风港”等。

中国信用财富网转发分享目的是弘扬正能量
关于版权:若文章或图片涉及版权问题,敬请源作者或者版权人联系我们(电话:400-688-2626 史律师)我们将及时删除处理并请权利人谅解!

相关推荐

关于我们 —分支机构 — 免责声明 — 意见反馈 — 地方信用 — 指导单位: 中国东盟法律合作中心商事调解委员会
Copyright © 2007-2021 CREDI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信用财富网 统一服务电话:400-688-2626
备案/许可证号 滇B2-20070038-3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团:北京大成(昆明)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