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先生自称为开通一条客运班线,经人介绍认识了“能人”王某。没想到王某伪造副市长签字“批复”了孙先生的申请,并以此向孙先生索要25.7万现金。记者昨日获悉,孙先生已将王某起诉至西城法院。
孙先生自称为开通一条客运班线,经人介绍认识了“能人”王某。没想到王某伪造副市长签字“批复”了孙先生的申请,并以此向孙先生索要25.7万现金。记者昨日获悉,孙先生已将王某起诉至西城法院。
孙先生诉称,2005年他因申请开通北京至湖北某地的客运班线,经人介绍与王某认识。王某自称可以帮忙办妥相关手续。2006年11月,王某采取欺骗等手段,伪造北京市副市长签字,以此向孙先生要走了25.7万元现金。
当事情败露后,孙先生被气蒙了,找王某要求退钱。王某书面承诺限期还款,随后便避而不见。孙先生请求法院判令王某赔偿其经济损失25.7万元及利息。
监督方式防骗必读生意骗场亲历故事维权律师专家提醒诚信红榜失信黑榜工商公告税务公告法院公告官渡法院公告
个人信用企业信用政府信用网站信用理论研究政策研究技术研究市场研究信用评级国际评级机构资信调查财产保全担保商帐催收征信授信信用管理培训
华北地区山东山西内蒙古河北天津北京华东地区江苏浙江安徽上海华南地区广西海南福建广东华中地区江西湖南河南湖北东北地区吉林黑龙江辽宁西北地区青海宁夏甘肃新疆陕西西南地区西藏贵州云南四川重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