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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正当其时

来源: 2011-03-14 11:42:20

3月5日,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我国将“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建立相关制度和法律法规。”而在去年这个时候的政府工作报告中,记者也留意到类似的表述:“切实加强市场监管和诚信体系建设,努力把我国产品

   3月5日,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我国将“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建立相关制度和法律法规。”而在去年这个时候的政府工作报告中,记者也留意到类似的表述:“切实加强市场监管和诚信体系建设,努力把我国产品质量提高到新水平。” 

    那么,当今社会诚信状况如何?诚信社会如何建立?诚信建设与法治建设之间有何关联?带着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郑鄂。

    两会期间,郑鄂就建立社会诚信体系专门提交了一个提案。

    郑鄂告诉记者,社会生活的每一类激烈矛盾,几乎最终都会反映到法院。诚信缺失的情况也同样反映到了广东的审判执行工作中。比方说:经济交往中的违约行为,故意拖欠工人工资,转移财产到逃避执行的行为,诉讼中的证据造假行为……这些,都已经不是个别的现象了。现在,甚至发展到虚假诉讼。2005年至2009年间,广东省法院系统识别的虚假诉讼案件多达756件。对于这些案件,凡是依法应当制裁的,广东法院都坚决予以制裁,不让不诚信者占便宜。

    特别是对于执行工作中遇到的“老赖”,广东法院想了很多办法来对付他们。比如,广东法院与十几个部门建立了执行联动机制,建设了以信息化平台为依托的执行指挥中心等等。执行指挥中心与房产、车辆、税务等部门的数据库实现了联网,可以实现即时查询。有了这些数据,可以对“老赖”进行快速“精确打击”。

    郑鄂认为,解决执行难的根本出路还在于重建诚信体系,要靠当事人自觉履行法律义务。当前建设社会诚信体系最关键的是三个方面。一是要建立相关制度和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和行为道德规范。二是大企业大公司要带头讲诚信。三是要培育和发挥社会自治组织的作用。

    郑鄂建议,要尽快建立并开放国家征信数据库。工作中,应由专门部门牵头,整合工商、税务、海关、贸易、交通、质检、药监、环保、劳动人事、公用事业、公安、法院、检察院、银行、证券、保险等有关方面掌握的企业和个人信用的数据资料,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推进数据库建设的标准化,实现互联互通,向社会有序、有偿开放。这么做的目的,就是要让不诚信者面对“人人喊打”、处处受阻的强大社会压力,让不诚信者无处可藏。

    郑鄂表示,司法实践中,司法部门运用各种法律手段来矫治不诚信行为,对促进诚信体系建设的立法和执法机制的不断完善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郑鄂强调,诚信文化建设在诚信体系建设中不仅十分重要,而且是必不可少的。诚信教育要从娃娃抓起,要把中国传统社会讲信义、守信用的文化传承下去。

    郑鄂说,在中国这么大的国家建设诚信体系,确实是件很难办的事。但是,现在的信息技术十分先进,为诚信体系的建设提供了重要的条件。这使得中国建设大规模的诚信体系不仅是必需的,而且是非常可能的。

    郑鄂说,他在广东人代会上就提过立法议案,希望广东先行以地方性法规的方式在诚信体系建设方面进行立法。这次全国两会,他又提出了这方面的建议。他认为,既然问题客观存在,早走一步总比晚走一步好,早走必定早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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