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协会、建筑节能供应商经营机构: 为落实国务院《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和商务部《关于开展商务领域节能降耗工作的指导意见》《商务部关于开展零售业节能行动的通知》,商务部中国国际 (论坛 新闻)电子商务中心联 ...
各协会、建筑节能供应商经营机构:
为落实国务院《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和商务部《关于开展商务领域节能降耗工作的指导意见》《商务部关于开展零售业节能行动的通知》,商务部中国国际 (论坛 新闻)电子商务中心联合兴达阳光集团等房地产商制定了《建筑节能产品供应商信用认证规则》,针对建筑业节能产品供应商开展国家级、第三方、国际认可的信用认证工作,并将编辑出版《全国建筑节能产品供应商信用年鉴》。
届时将邀请相关房地产采购商参加。
指导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认证单位: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
评价单位:北京国富泰企业征信有限公司
行业支持:兴达阳光集团
现将首批信用认证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证对象:建筑节能产品供应商及相关技术服务企业
二、认证报名时间:2011年2月20日- 2011年5月20日
三、认证报名条件:
(1)境内申报单位:需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其它授权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它证明其法律地位的文件;境外申报单位:需持有有关机构的登记注册证明。
(2)供应商按规定应提供生产许可证,质量稳定,能正常批量生产,有足够的供货能力,具备售前、售后的优良服务和备品、备件的保证供应等有关证明材料。
(3)三年内未有产品质量和节能效果方面的有效投诉或产品质量抽检不合格情况。
(4)节能效果在同行业、同类产品中具有领先水平,同时拥有专业机构的确认证书。
(5)产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四、认证程序:
(1)提交信用认证申请表及相关证件;
(2)认证条件审核(不符合条件退回申请);
(3)信用等级评价和信用额度核算;
(4)审核、公示、发证。
五、权威认证:
1、由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颁发国家级、第三方、国际认可的认证证书和铜牌;
2、参与《建筑节能产品供应商信用认证》发布会;
3、参与中国商务信用平台房地产采购商洽谈会;
4、开通中国建设银行企业绿色通道,此次信用额度将作为企业信用贷款的重要依据。
六、认证公示平台
(一)国家级官方网站公示:
1、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网站;
2、中国反商业欺诈网/中国市场秩序网;
3、中国国际电子商务网;
4、中国商务信用平台。
(二)中央部委平媒公示:
1、《国际商报》;
2、《商务信用》;
3、《全国建筑节能产品供应商信用年鉴》
七、信用认证联系方式:
联系人:彭剑彪张建波霍岩禹英奎
电话:400-088-6566 010 (论坛 新闻)-62986912
传真:400-088-6566(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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