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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信网上出招造假官司 三年内将不能再摇号

来源:法制晚报 2011-02-28 16:32:22

民警便衣正在抓“车虫”  记者日前从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了解到,在北京市实行小客车数量调控新政后,一些二手车买卖双方为规避《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中规定的“二手车买卖过户需要摇号”

  民警便衣正在抓“车虫”

  记者日前从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了解到,在北京市实行小客车数量调控新政后,一些二手车买卖双方为规避《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中规定的“二手车买卖过户需要摇号”的规定,通过编造虚假的债权债务关系,试图以法院判决或裁定的形式办理二手车转让登记。

  目前,怀柔法院已接到了有关这方面的几十个咨询,咨询人主要询问能否通过法院裁判获得欠债人的车辆。

  但法官提示,这种“暗度陈仓”的做法,可能会存在很多风险。

  网上支招

  “四步”造个假官司  过户二手车

  某网站出现了一个顺利实现二手车过户方法的帖子。该帖子提到,如果张三名下二手车要卖给李四,可以采取“四步走”的方法巧妙过户:

  第一步,张三和李四两人议价,假定10万元。

  第二步,李四付给张三10万元,张三向李四写10万元借条,约定还钱日期,并注明以标的车作抵押。

  第三步,约定日期次日,李四起诉张三,要求还钱。张三没钱,李四请求法院判决车辆归属李四。

  第四步,持法院判决书过户,各回各家。

  法官点评

  网上歪招并非空穴来风

  怀柔法院法官认为,《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第16条第2款规定:“单位和个人在办理车辆购置税、购置税档案转移、二手车销售发票验证、车辆赠与公证时,应当出示真实有效的小客车配置指标确认通知书。”该条款明确规定了二手车转移的买方当事人需要具备车辆购买指标。

  但是,在该细则的第22条规定了例外情形,即“因法院判决、裁定及个人因婚姻、继承发生财产转移的已注册登记的小客车不适用本细则。有关机关依法办理转移登记”。

  如此看来,网上的帖子和当事人的咨询是有一定依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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