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商品,两样价格,标签上一个价,结账时另一个价。在家乐福、沃尔玛的“价签门”事件闹得沸沸扬扬的敏感时期,市物价局昨日向媒体通报,市区百佳购物广场(以下简称百佳超市)也存在低标高结现象:市民付女士近日在该超市购买
案例 买一瓶酸奶被“诈”2.3元
1月27日,市物价局接到市民付女士投诉,市区百佳超市存在类似家乐福事件的低标高结现象。
据市物价局调查,付女士于1月15日在百佳超市购买光明原味酸奶(2000克装)时,其标价为19.8元/瓶,而收银结算价为22.1元/瓶,百佳超市方面也承认当日结算价与标价不符,存在低标高结现象,现已纠正。为此,百佳超市方面当时表示愿意退还差价,并赠送小礼品表示歉意,但遭到付女士的拒绝。
“付女士反映在该超市曾多次出现类似的价格欺诈行为。”市物价局监督检查分局副局长武斌告诉记者,该局已对该案件进行了调查取证,并要求该超市立即开展全面自查,切实加强价格管理,自觉防范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对自查发现问题的,应立即纠正。
调查 多数人去超市购物不看小票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丽日购物广场(江北店),共购买了打折熟食等8种打折商品,结算后记者拿着购物发票一一核对,发现标签价格和购物发票均吻合,没有出入。记者随后又在永旺购物中心(吉之岛东平店)购买了6种打折商品,也未发现价格欺诈现象。
“都是电脑算出来的应该没问题吧,而且拿着那么多东西也顾不上看啊。”正在超市内选购食品的市民刘女士表示,自己平时购物付款后从来没有查看购物小票。记者随机调查了10位市民,其中有8位与刘女士一样,表示平时购物也就仅限于看看价签,对于付款账单则没有查看的习惯。而有习惯看小票的顾客袁小姐也表示,就算是发现账单价格与价格标签有出入,只要是几元钱的小数目也就不了了之了。
提醒 保存好小票以便协商或投诉
据了解,市物价局自2010年12月下旬开始,已在全市组织开展元旦、春节价格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大型超市、农贸市场、交通运输、旅游景点等行业价格行为。春节期间,市价格检查部门将继续深入开展节日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对发现经营者趁节日商品旺销之机实施虚假降价、虚假折扣、虚假优惠、虚构价格、低标高结、不履行价格承诺等价格欺诈以及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的,一经查实,绝不姑息,将依法从严处理。
“我们严格要求市内各大百货商场与超市实行明码标价,而且在节假日期间,将加大力度对各卖场实施价格监督检查。”武斌同时提醒市民,春节期间是购物集中时段,到超市、商场购物要仔细观察价签标价和促销宣传,结账后留好小票,留心比较广告促销价格、价签标示价格和结账价格,发现虚构原价、低标高结等价格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58价格举报电话,向价格主管部门反映情况,提供线索。价格主管部门将及时予以查处,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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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签门”戏法多样
根据国家发改委消息,除了发现的“标签价低售高价”,家乐福、沃尔玛在国内还涉嫌其他价格欺诈行为。
如虚构原价,南宁市沃尔玛朝阳路分店销售“雀巢咖啡”,价签标示原价每盒43.9元、现价每盒35.8元,经查实原价应为每盒37.3元。
不履行价格承诺,昆明市家乐福白云店销售老树普洱茶,宣传海报标价为每盒60元,实际结算价为每盒120元。哈尔滨市家乐福会展店销售内衣,广告宣传“全场三折起”,经查实际销售中没有一个品种以三折价格进行销售。
误导性的价格标示。昆明市家乐福世纪城店销售特色鱿鱼丝,销售价格为每袋138元,价签标示时用大号字体标示“13”,用小号字体标示“8.0”, 诱导消费者误认为销售价格为每袋13.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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