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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普通发票政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2011-01-19 15:29:54

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现就《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普通发票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合格投标人(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人名称:国家税务总局   二、招标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普通发票政府采购项目   三、招

   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现就《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普通发票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合格投标人(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人名称:国家税务总局

  二、招标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普通发票政府采购项目

  三、招标编号:10N10-00

  四、招标内容及要求

  增值税普通发票是一般纳税人通过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普通发票,每年的采购数量大致为:增值税两联票约19000万份;五联票约6000万份。本次招标将完成2010年第四季度(数量视采购进度而定)以及后两年的采购数量。本项目采取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确定一个中标供应商负责全国国税系统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印制工作。聚焦胡锦涛访美之旅 奥巴马推销百亿美元商品 国务院再提控融资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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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招标范围:包括产品的印制、运输及合同有效期内的相关服务。

  3.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

  4.供货范围:国家税务局系统。

  5.交货时间:在收到招标人下达的每季度印制计划通知后两个月内将货物送达指定地点;在收到招标人下达的追加印制计划通知后20天内将货物送达指定地点。

  6.交货地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指定的唯一地点。

  五、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投标人(供应商)除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外,应拥有两个(含)以上分布不同省份的印制企业或由两个(含)以上分布不同省份的印制企业组成,同时各印制企业应具有:

  1.印刷经营许可证或属于国家指定的人民币印制企业;

  2.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防伪票证类)或属于国家指定的人民币印制企业;

  5.2007年至投标前经省及计划单列市以上税务机关确定的发票、税票印制企业;

  6.拥有6色(含)以上商业表格轮转印刷机不少于3台、配页打码机不少于2台。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确定投标主体,并载明联合体各方应承担的工作、义务以及对招标人承担连带法律责任的承诺。

  六、提交投标样品和防伪方案的时间、地点

  1.提交投标样品和防伪方案时间:2010年10月9日9:00时(北京时间)
  2.提交投标样品和防伪方案截止时间:2010年10月9日9:30时(北京时间)

  3.提交投标样品和防伪方案地点:北京铁道大厦 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路102号 010-51879199

  七、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10月14日9:00时(北京时间)
  2.开标日期:2010年10月14日9:00时(北京时间)

  3.投标、开标地点:北京铁道大厦

  4.地址、电话: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路102号 010-51879199

  八、其他要求

  1.投标人(供应商)在投标时,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人民币10万元作为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银行保函或银行电汇形式交纳。未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2.投标人(供应商)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时间为公开发标后5日内。

  3.投标人(供应商)领取招标文件时应携带如下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印刷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或人民币印制企业证明(复印件);

  (3)全国工业产品生产(防伪票证类)许可证(复印件);

  (4)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5)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6)2007年至投标前经省及计划单列市以上税务机关确定的发票、税票印制企业(证明材料复印件)。

  如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上述材料。上述材料复印件应经过最新年度检验,并且加盖公章。不接受未登记备案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

  4.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0年9月13日至9月28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节假日休息)

  5.领取招标文件地点:国家税务总局机关东侧楼317房间

  九、招标人相关信息

  联系人: 张晓迪 刘莹
  电 话:010-63417671 010-6317002

  传 真:010-63417670 010-6341046

  邮 编:100038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西路5号

  开户银行:北京建行万寿路支行(用于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户名:国家税务总局

  账号:056000377-19 代码:建793

  国家税务总局 集中采购中心

  二〇一〇年九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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