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韶关新丰警方14日向媒体通报,该县一女事主于本月11日,被不法分子冒用外省公安机关办公电话,冒充公安民警身份,以事主涉案为由,轻而易举骗走10万元。 1月10日下午3时,家住新丰县丰城街道年近50岁的女事主周某,家里的固话莫明
广东韶关新丰警方14日向媒体通报,该县一女事主于本月11日,被不法分子冒用外省公安机关办公电话,冒充公安民警身份,以事主涉案为由,轻而易举骗走10万元。
1月10日下午3时,家住新丰县丰城街道年近50岁的女事主周某,家里的固话莫明其妙接到湖北省打来的电话。电话中,一名男子自称是湖北省公安厅的陈某,现查清周某跟一名在银行工作的男子诈骗了现金。为了证实周某自己没有犯罪,要周某将自己的现金存到他指定的帐号去,核对现金的编号跟诈骗的现金编号是否相同。
1月11日中午近1时,未经任何核实,靠卖菜为生心地善良的女事主周某,便到该县丰城街道一间农业银行,将10万元的现金存到陈某指定的帐号去,随后才大呼上当,后悔不已。
案发后,新丰县警方马上立案侦查。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察中。
警方提醒市民要提高识别和自我保护意识,当接到陌生人来电、短信,无论何机关、何理由要求转账、汇款、索要账号密码,要保持冷静,保护好自己的卡号和密码,并立即拨打110咨询举报,不给骗子任何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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