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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普通发票换版的公告

来源:荆楚网-湖北日报 2010-12-31 13:20:32

为进一步方便纳税人使用发票,有利公众识别发票真伪,加强和规范普通发票管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全国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实施方案》(国税发 [2009]142号)的统一要求,我局决定自2011年1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更换使用新版普通

    为进一步方便纳税人使用发票,有利公众识别发票真伪,加强和规范普通发票管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全国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实施方案》(国税发 [2009]142号)的统一要求,我局决定自2011年1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更换使用新版普通发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版普通发票的种类

     全省国税系统此次启用的新版统一发票包括通用机打发票、通用手工发票和通用定额发票三大类。(一)通用机打发票

    机打发票的名称为湖北省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根据样式不同,机打发票可分为平推式机打发票和卷式机打发票。

1.平推式机打发票的联次包括一联、二联、三联、四联、五联。平推式机打发票实行开具限额控制,发票机打软件开具限额控制版本一般分为千元版、万元版、十万元版、百万元版,具体由主管国税机关在核定票种时确定。平推式机打发票主要用于工业企业和商业批发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一机多票”除外)。

2.卷式机打发票分为定长发票和不定长发票,联次为一联,定长发票每卷份数为200份,不定长发票每卷份数为400份。卷式机打发票统一设置发票存根联或验旧联,用于汇总打印开具金额,满足发票查验需要。卷式机打发票主要用于未办理企业衔头发票行政许可的商业零售企业。(二)通用手工发票

    手工发票的名称为湖北省国家税务局通用手工发票,手工发票分为千元版和百元版2种,手工发票基本联次为三联,即存根联、发票联、记账联。手工发票的发售对象为暂不具备机具开票条件的小规模纳税人。(三)通用定额发票

    定额发票按人民币等值以元为单位,划分为伍元、拾元、贰拾元、伍拾元、壹佰元共5种面额。定额发票联次为并列二联,即存根联和发票联;有奖发票为并列三联,即存根联、发票联、兑奖联。定额发票主要用于未达起征点的个体工商户。

二、保留、调整和简并的普通发票

(一)保留的发票。保留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调整的发票。调整农产品销售、农产品收购统一发票和出口货物(劳务)发票发票防伪用纸和规格。其中:农产品销售发票手工票规格由原来的 175mm×95mm调整为190mm×105mm,联次不变。新增机打发票,规格为190mm×101.6mm,联次为四联。农产品收购发票手工票规格由原来的 175mm×95mm调整为190mm×105mm,联次不变,新增机打发票,规格为190mm×101.6mm,联次为四联。出口货物(劳务)发票防伪用纸调整为无碳彩纤纸。

(三)简并和取消的发票。将原手工版增值税普通发票二联、三联、四联、五联、六联简并为通用手工发票;将原电脑版增值税普通发票二联、三联、四联、五联简并为通用机打发票;将原税务机关代开发票手工版、电脑版简并为通用机打发票。取消不属于税务机关管理的各类收款收据;取消废旧物资收购和销售发票;取消定额手写票、裁剪式发票、医药联张发票;取消出口货物手工版发票;取消除农产品收购(销售)、机动车销售、二手车销售发票外的各类行业发票。如××市水费(电费、天然气、煤气)发票、××系统烟叶收购(销售)发票、××市图书(书刊、报刊)专用发票、××市医药发票、××市黄金饰品专用发票等。

三、新版普通发票的鉴别方法

(一)卷筒机打发票、通用定额发票、通用手工发票、单联平推式机打发票使用隐色彩纤防伪原纸。主要防伪特征为:(1)肉眼可清晰看到纸张中的彩纤丝;(2)在紫光灯下可观察到发光的荧光条;(3)发票联背面指甲划线后有明显的浅红色划痕。(4)发票代码、发票号码采用特殊的喷墨印制技术,鉴别发票时通过放大镜可见发票代码和号码呈点状分布。(二)多联式平推式机打发票使用彩纤防伪纸。主要防伪特征为:(1)肉眼可清晰看到纸张中的彩纤丝;(2)在紫光灯下可观察到发光的荧光条。(3)发票联背面指甲划线后有明显的浅红色划痕。(4)填开后的发票,发票联的正面字迹为蓝色,背面为紫红色阴文。(5)发票代码、发票号码采用特殊的喷墨印制技术,鉴别发票时通过放大镜可见发票代码和号码呈点状分布。

(三)冠名手工发票、冠名平推式机打发票使用防伪水印纸。主要防伪特征为:(1)发票采用水印纸印制,水印图案为菱形,中间标有SW字样。(2)发票代码、发票号码采用特殊的喷墨印制技术,鉴别发票时通过放大镜可见发票代码和号码呈点状分布。

(四)纳税人和消费者可登录“湖北省国家税务局网站 http://swcx.hb-n-tax.gov.cn/hbgs/invoice/”,或拨打“12366”服务热线查询发票真伪。纳税人和消费者可登录湖北省国家税务局网站 http://www.hb-n-tax.gov.cn,进入通知公告栏查看新版发票的票样。

四、新版普通发票的启用

(一)新版普通发票自2011年1月1日起启用,旧版发票停止使用。

(二)所有使用国税部门普通发票的单位和个人,都应严格按照国税机关的要求做好新版发票领、用、存和旧版未使用发票的缴销工作。


(三)符合企业衔头发票印制行政许可条件的纳税人,可以申请印制使用企业衔头发票。衔头发票包括平推式机打、卷式机打和手工发票三种类型。企业衔头发票名称命名规则 为 “ 纳 税 人 名 称 + 发 票 ”,如“××××××××公司发票”。对能采用通用机打发票并使用软件程序控制打印单位名称或标识的纳税人,申请领购发票不作为行政许可事项,按一般程序办理。

(四)对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举报。税务机关将为检举人保密,并酌情给予奖励。

举报电话:12366、027-87322082

特此公告。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

2010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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