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 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A股)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 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A股)
27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6.00元。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0年11月11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 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0)第12044号《验资报告》。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关于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 证上[2010]371号"文同意,公司股票于2010年11月1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 板挂牌上市。
根据公司2010年3月24日召开的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修改了《公 司章程》相应条款并申请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相关手续。2010年12月28 日,公司已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8,000万元变更为10,700万元, 注册号为320000000048470。
特此公告。
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 0 一 0 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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