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于1969年的王根意,自2006年起,在朗县经营新发连锁超市,在4年的经营中,他从一名“三好”个体工商户成长为一名“信得过”个体劳动者,并于2008年当选为朗县个体工商户纪检监察员。
出生于1969年的王根意,自2006年起,在朗县经营新发连锁超市,在4年的经营中,他从一名“三好”个体工商户成长为一名“信得过”个体劳动者,并于2008年当选为朗县个体工商户纪检监察员。
王根意认为做生意讲的是诚信,必须以诚为本,先做人,再经商,无论是服务顾客还是对待员工,都要以诚相待。他始终秉承“顾客满意就是超市质量工作标准”的服务宗旨,倡导依法诚信经营的理念。
在经营中,他认真贯彻执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价格法》,做到依法经营、文明经营,努力使自己的思想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新形势,为当地民营经济发展做出了应有贡献。
文明经商
营造良好的购物环境
王根意在超市的经营过程中,长期坚持“以品牌创造效益、以微利求生存”的经营宗旨,坚持“顾客永远是对的”服务理念,为朗县人民创造了良好的购物环境。
超市经营做到货真价实,从不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三无”产品。对消费者就商品质量或使用方法等提出的问题,做到有问必答。虚心听取顾客对商品提出的改进意见,并及时将信息反馈给生产厂家。
商店经营的商品品种齐全,明码标价,款式新颖,店容店貌整洁卫生,商品陈列整齐,深受顾客欢迎和喜爱。
超市员工和管理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也很到位,超市员工上岗前必须熟悉所有商品的属性以及如何陈列商品等知识,上岗后每位员工都热情待客、礼貌待客,做到来有迎声、走有送声,给顾客营造了一个温馨舒适的购物环境。
合理管理
让老百姓放心购物
随着新发连锁超市的发展壮大,王根意在超市的经营管理上加大了制度建设,从进货、入库、销售各个环节入手,制定和规范了各项管理制度,让老百姓放心购物。
在进货程序上,严把质量关,入场商品必须要供货商提供商品卫检、质检报告书。商品入库前,登记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销售商品。在商品销售过程中,超市采取谁主管谁负责的方法,坚决将临近保质期的商品下架清退,以保证销售商品的质量安全。王根意经常加强员工对商品质量重要性的教育,使每位员工都重视质量、关注质量。
王根意在严把超市商品质量关的同时,也为顾客能买到物美价廉的商品动了不少脑筋,一方面在进货渠道上采取现金交易采购,通过减少中间程序来降低商品成本,另一方面根据群众购物能力和消费水平,坚持薄利多销,给商品定中低价位,最大限度地让利给顾客。
诚信当先
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王根意经营的超市生意日益红火的原因很多,但关键一点是,作为超市老板的王根意对全体员工以诚相待。他把职工视为超市的主人,重大问题由职工讨论通过,重大决策向职工公开。超市从不拖欠职工工资,并按时足额为职工缴纳工伤、医疗保险。为保证员工的身体健康,超市每年组织全体员工进行免费体检。他还订阅各种党报、科技杂志、文学信息等刊物及报纸,鼓励员工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强化员工素质。职工月均收入也由2006年的1000元提高到2010年的1500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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