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社监管法规滞后,部分合作社违规经营现象缺少监管的问题,寿光市工商局结合市场监管实际,制定并推行了农民专业合作社“诚信星级警示”制度,通过公开经营主体的失信程度的方法,有效地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营
为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社监管法规滞后,部分合作社违规经营现象缺少监管的问题,寿光市工商局结合市场监管实际,制定并推行了农民专业合作社“诚信星级警示”制度,通过公开经营主体的失信程度的方法,有效地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营行为纳入诚信引导和适当监管范围,取得了良好成效。
“诚信星级警示”制度,围绕设立登记、股金设置、建章立制、民主管理、统一服务、生产经营、盈余分配、社会效益等8个方面给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了《诚信跟踪记录档案》,采取“揭丑式”的反向公示方式,根据经营业户的失信程度制定了一级、二级和三级“失信公示牌”,分别由1-3颗黑色“失信星”和工商部门的“警示语”组成。同时根据合作社实际情况责令其停业整改直至吊销其主体资格。
“诚信星级警示”制度推行以来,寿光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得到快速发展,新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93户,总数达到404户,经营主体得到了有效规范,合作社的投诉率同比下降了64%,违法违规行为同比下降了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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