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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川食品总公司多名员工被疑档案造假

来源:大众报 2010-11-24 13:55:15

表弟、表弟媳、表妹、把兄弟媳、同学……”这是一个可怕的关系网。日前,身为企业法人的李加泉向记者“自爆家丑”。 全媒体记者 张 磊 孙丰杰是谁? 11月10日,淄川食品总公司

   表弟、表弟媳、表妹、把兄弟媳、同学……”这是一个可怕的关系网。日前,身为企业法人的李加泉向记者“自爆家丑”。

   全媒体记者 张 磊

   孙丰杰是谁?

    11月10日,淄川食品总公司简陋的办公室里,总经理李加泉反复地打量着桌上的一份《工伤处理意见》。
    这份5年前的文件上提到了一个名字——孙丰杰。“孙丰杰到底是谁?”身为总经理的李加泉却“不认识”,公司大多数人都没听说过这个名字,只有负责财务的几名职工熟悉这个名字,因为“工伤”背后有一个无法逃避的事实:孙丰杰是淄川食品总公司的员工之一,公司要按月支付相关的保险金。

    直到最近,这个疑问才有了些眉目——

    “孙丰杰,2004年12月3日在公司原复制车间二楼维修门窗时,从2米高处摔下,腰部粉碎性骨折,因工致残……”

    李加泉在成为总经理之前,在食品公司工作多年,然而, 对于这件事情他却从未耳闻。他曾多次询问几名中层干部,多数人都十分谨慎,甚至避而不谈,直到一名老职工无意中说出了关于此事的原委:“他是杨总(淄川食品总公司前任法人杨某某2002年5月卸任)的老乡……”

    在追问下,这名老职工才道出了他所知道的实情。据他称,2004年12月的一天中午,厂房二楼的窗户坏了,一名维修工来修理。“当时我记得很清楚,那个人中午一定喝了酒,干活的时候,不小心从二楼跌了下来,当时我是第一个看到的。”

    按照这名不愿透露姓名的老职工所说,2004年12月因为维修门窗导致摔伤的孙丰杰当时并非食品公司员工。然而,在记者拿到的一份食品公司和孙丰杰作为甲乙双方的《劳动书合同》上,却标注着,合同签署时间为2004年5月30日。

没有领过工资的“人才”

    “别的不说,看合同的签署时间,就十分奇怪!”李加泉告诉记者,2004年,对于淄川食品总公司来说是很特殊的一年,那一年毫无理由录用新人。“就拿孙丰杰被摔伤的那个纸板厂来说,当时90%的职工都下了岗,有什么理由再去录用一个新人?”

    按照李向泉的质疑,记者详细查看了孙丰杰的档案资料:1963年出生,初中文化,农业户口。

    在个人简历一栏中从初中毕业后就没有任何描述。在一个正式员工纷纷下岗的背景下,突然录用一名40余岁初中文化的农民,如此看来的确有些意外。“难道是孙丰杰有些来头?”李加泉说。随着记者的进一步调查,发现事情比李加泉猜测的还要复杂。

    记者多方打听,联系到了当年任淄川食品总公司政工科科长的臧绚。经过记者与她的一番沟通之后,她才无奈地表示:“那都是领导的事情,我们这些干活的没法管,有时候也不太适合过问……”

    政工科的主要工作之一就是发放员工工资,然而臧绚却向记者证实,在她任职期间,无论是公司员工花名册还是员工工资表上都没有见过“孙丰杰”这个名字。“后来,公司的员工档案里就突然多了这么一个人,并且还办了工伤。当时想问一句,但看到合同上有王总(淄川食品总公司前任法人代表2003年10月-2007年3月在任)的签字,我就什么也没有问。”

    11月13日,李加泉联系到记者说,经过公司进一步了解,发现孙丰杰与淄川食品总公司前任老总杨某某是同学关系。孙丰杰受伤时并非公司员工,而是自己做一些门窗装修的生意。李加泉怀疑,是杨某某雇佣孙丰杰来干活,并且在孙丰杰受伤之后,利用职务之便,伪造了合同并给其办理了工伤,让公司为其善后。

员工档案造假?

    让李加泉更加苦恼的是,由他亲自督导的一次职工档案普查中,他发现公司现有的员工当中,并非只有一个陌生的“孙丰杰”。

    11月14日,李加泉交给记者一份名单。“汪某某(司机),王某(财务),张某某(经理助理),汪某(护士)……”

    “这都是我们公司的职工,却都是我们‘熟悉的陌生人’。”在这份10余人的名单里,涉及各个岗位,并且在每个人名后,李加泉都标识了一个特殊的内容:“杨某某表弟、杨某某表弟媳、杨某某表妹、杨某某把兄弟媳、杨某某同学……”

    记者了解到,李加泉出示的名单中所提到的杨某某是淄川食品总公司的前任法人代表,2002年5月卸任。公司的部分员工在得知了这些同事的特殊身份后,反应十分强烈,要求公司停发他们的工资。然而工资即使停发了,李加泉依然发愁:“这些人每年的老、医疗保险等各种支出就不下万元,我如何给员工们交代?”

    一番周折之后,11月20日,记者见到了李加泉所提到的食品公司前任法人王某。“我在任时,公司录用的所有员工都是通过正规渠道,绝无舞弊。”王某坚决否认了李加泉所陈述的事情,但对于那份名单中提到的人员,与公司另一名前任法人杨某某有亲戚关系没有否认,并说:“公司在当时的经营情况特殊,许多员工均自谋职业,公司确实需要一些专业人才。这种情况下,新录用员工时会过多地考虑员工子弟。但即使是这些员工子弟也是坚决按照程序来的,手续都全。”

    在采访中前任法人王某和闫某某还交给记者一份《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区食品总公司人员调入问题调查的答复》,这是2010年8月23日,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给淄川区信访局的一份答复。“经调查,在1996年- 2004年8年多的时间内,食品公司先后招用和调入张某某等15名职工。依据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的规定,企业招收录用员工自主确定,实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向选择”。经查阅相关材料,招收、调入人员的手续齐全、完备,符合企业用工条件。”

    据了解,早在2007年3月,淄川区商业集团总公司已免除了杨某某、王某等的职务,并依法选举产生了新的公司领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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