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男子李某购买一辆二手车后,蓄意投保三家保险公司。随后,其三次驾车外出故意将车撞坏,共骗得理赔款49万余元。近日,河西区人民检察院对李某提起公诉。法院一审判决,以保险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罚金30000元。 2009年初,
本市男子李某购买一辆二手车后,蓄意投保三家保险公司。随后,其三次驾车外出故意将车撞坏,共骗得理赔款49万余元。近日,河西区人民检察院对李某提起公诉。法院一审判决,以保险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罚金30000元。
2009年初,李某购买了一辆二手别克轿车,后采取变更车辆权属、更换车辆牌照号码等手段,于2009年3月、5月、6月三次驾驶该车在大港区、津南区等地故意撞击公路上设置的限行石墩,造成车辆前部毁损。后李某谎称不慎撞上石墩报险,从其蓄意投保的三家保险公司骗取车辆理赔款共计491990元。后经保险公司报案,公安机关将李某抓获归案。
监督方式防骗必读生意骗场亲历故事维权律师专家提醒诚信红榜失信黑榜工商公告税务公告法院公告官渡法院公告
个人信用企业信用政府信用网站信用理论研究政策研究技术研究市场研究信用评级国际评级机构资信调查财产保全担保商帐催收征信授信信用管理培训
华北地区山东山西内蒙古河北天津北京华东地区江苏浙江安徽上海华南地区广西海南福建广东华中地区江西湖南河南湖北东北地区吉林黑龙江辽宁西北地区青海宁夏甘肃新疆陕西西南地区西藏贵州云南四川重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