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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老人为什么“隐婚”?

来源:新华网 2010-10-28 16:02:30

新华网辽宁频道10月23日消息(范春生、王莉)中国社科院调查显示:2009年底,我国60岁以上人口数已占总人口的8.3%。另一项调查显示,80%的丧偶老人有再婚愿望,但是兑现婚姻登记的不足一成,他们中的一部分人选择“隐婚&r

    新华网辽宁频道10月23日消息(范春生、王莉)中国社科院调查显示:2009年底,我国60岁以上人口数已占总人口的8.3%。另一项调查显示,80%的丧偶老人有再婚愿望,但是兑现婚姻登记的不足一成,他们中的一部分人选择“隐婚”——如同夫妻一样生活,却不婚姻登记。

    老年人“隐婚”潜藏各种危机。记者采访一些老年“隐婚族”,了解他们的生活状况。

    “对自己特别好的老伴”

    这天早上,家住沈阳市大东区的张大妈和赵大爷把家里收拾妥当,一起出了门,他们与经常一起晨练的伙伴约好在公园开联欢会。

    70多岁的张大妈有眼疾,不能分辨远近,走路深一脚浅一脚。平时出门,比她小5岁的赵大爷就陪着她,给她当眼睛和拐杖。

    “我这个后老伴对我可好了,家里的饭菜都是他做的。”张大妈一脸幸福地说。

    然而,这对“幸福的人儿”没有领取结婚证。在双方子女眼中,他们不过是相互陪伴的“大爷”、“大姨”。

    张大妈和赵大爷是“隐婚”老人。他们在一起生活,彼此有着很深的感情,却没有婚姻登记。

    在沈阳,老人“隐婚”不是个别现象。对这种生活方式,社会上流行一个词——“搭伙”。

    在我国传统观念中,“名分”是非常重要的,就算不“明媒正娶”,起码要到民政部门婚姻登记。

    老年人为什么会选择不符合传统道德观念的“隐婚”呢?

    扛不住儿女压力

    在沈阳一公园内,年逾八旬双目失明的徐玉江被老伙伴戏称为“徐工”。平时,他经常带一把二胡去公园,拉老歌曲,并为歌者伴奏。人们注意到,常有一位50多岁的女士在他身边,帮他拿外套、水杯,还不时帮他整理围巾。

    “这是‘徐工’的媳妇,以前是他家保姆。可因为再婚的事,‘徐工’跟两个儿子闹翻了。”一位老者给记者讲述了“徐工”的“黄昏恋”。

    徐玉江原是高级工程师,退休金高,退休后日子过得很富足。几年前,他妻子突发急病去世,徐玉江的生活一下子陷入混乱,身体也越来越差,双目失明,还罹患糖尿病。后来,徐玉江在公园里结识了保姆“小刘”。他很欣赏“小刘”的能干,并同情她的遭遇,聘她到家里做保姆,照顾自己的生活。日久天长,两个人有了感情,徐玉江要和“小刘”结婚登记,这个要求遭到两个儿子反对,他们说“小刘”是别有用心,想通过结婚“霸占”徐家财产。为了阻止这个婚姻,两个儿子把徐玉江的户口本和身份证拿走。“小刘”劝徐玉江为了身体不要再跟两个儿子怄气,不登记就不登记,只要两个人能一起好好过日子就行。

    记者采访了解到,不少单身老人想“再婚”,但因为过不了子女这一关,只得“搭伙”生活。

    “隐婚”藏危机

    虽然“隐婚”能给老年人带来暂时的平静和安稳,但其中一位老人过世后,或是二位老人因发生矛盾分手时,种种问题就会爆发。

    “我接触过多起与老年人婚姻有关的民事诉讼。其实‘隐婚’对老年人的伤害远远超过人们的想象。”辽宁隆丰律师事务所王乃龙律师告诉记者。

    现实生活中,有的老人在“再婚”伴侣去世后,被对方子女赶出家门,居无定所;有的老人分手时向对方索要财物,引发纠纷……

    “因为没有婚姻登记,‘隐婚’老人无法按照法律规定,以配偶身份成为法定继承人。也因为没有婚姻登记,老人共同生活期间的财产无法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所以,类似官司很难打。”王乃龙说。

    “老年人的再婚问题一直是社会热点。由于财产等原因,子女对老年人再婚大多干预,致使许多单身老年人的情感处于‘动荡’状态,严重影响老年人的身心健康。”辽宁社科院社会学研究员张思宁说。

    她指出,不少子女对老年人再婚有一种鄙视态度,认为这是一种“原罪”,而实际上,爱情并不会因为年纪的增加而老去,老年人也有追求个人幸福的权利。

    中国法学会会员李振革认为,老年人选择“隐婚”,的确存在许多隐患。按照婚姻法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不办理婚姻登记,婚姻关系无效,只能按同居关系处理。老年人再婚时,为避免财产纠纷和儿女反对,无奈选择“非婚同居”,老年人的“再婚”无法受到法律保护。尽管法学界有专家提出,可设计“非婚同居”制度,为老年人“隐婚”提供法律保障,但在现有婚姻法律制度下,全社会应更多思考如何为老年人再婚登记提供帮助。

    “除了完善法律规定,加强司法力度,老年人婚姻还需要人们转变观念和社会舆论支持。”李振革说,“保障老年人婚姻是一个需要全社会参与的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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