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历史和体制的原因,我国的政府及其部门,包括有政府背景的特殊企业和事业单位,掌握着大量管理对象的信用信息。目前这些信息主要用来为内部监管服务,很少向社会提供。公开政府信息有利于建立公正透明的行政管理体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
由于历史和体制的原因,我国的政府及其部门,包括有政府背景的特殊企业和事业单位,掌握着大量管理对象的信用信息。目前这些信息主要用来为内部监管服务,很少向社会提供。公开政府信息有利于建立公正透明的行政管理体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监督政府机关依法履行职责,也有利于信用市场、信用服务领域的商业运作。从公共管理角度看,这也是政府对市场主体监管方式的重要转变,即通过信息的采集、交换、公开,由单个部门的专业监管变为全方位的综合监管;由相互隔绝、各自为阵的内部监管转变为相互配合、互联互通的开放式监管;由单纯依靠行政手段的监管转变为综合运用行政和市场化手段,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监管。这种全新的监管方式不仅能够有效地处罚违规失信行为,而且使政府的宏观调控和市场监管更有效率、针对性更强,能够降低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行政成本。实际上,这是一项关于信用信息采集渠道的制度。在我国,90%以上的信用信息资源是由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社会团体所掌握,所以有必要按照“政务信息公开开为例外”的要求,对政务信息公开专门立法。
监督方式防骗必读生意骗场亲历故事维权律师专家提醒诚信红榜失信黑榜工商公告税务公告法院公告官渡法院公告
个人信用企业信用政府信用网站信用理论研究政策研究技术研究市场研究信用评级国际评级机构资信调查财产保全担保商帐催收征信授信信用管理培训
华北地区山东山西内蒙古河北天津北京华东地区江苏浙江安徽上海华南地区广西海南福建广东华中地区江西湖南河南湖北东北地区吉林黑龙江辽宁西北地区青海宁夏甘肃新疆陕西西南地区西藏贵州云南四川重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