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88-2626

吉林省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公 告

来源:中国证券报 2010-08-31 16:52:31

2010年8月11日,本院根据辽源得亨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的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并终止对辽源得亨股份有限公司的重整程序。   特此公告   吉林省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

 2010年8月11日,本院根据辽源得亨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的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并终止对辽源得亨股份有限公司的重整程序。

  特此公告

  吉林省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一○年八月十六日

中国信用财富网转发分享目的是弘扬正能量
关于版权:若文章或图片涉及版权问题,敬请源作者或者版权人联系我们(电话:400-688-2626 史律师)我们将及时删除处理并请权利人谅解!

相关推荐

关于我们 —分支机构 — 免责声明 — 意见反馈 — 地方信用 — 指导单位: 中国东盟法律合作中心商事调解委员会
Copyright © 2007-2021 CREDI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信用财富网 统一服务电话:400-688-2626
备案/许可证号 滇B2-20070038-3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团:北京大成(昆明)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