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浙江省工商局通报了全省工商系统开展汽车销售服务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的相关情况,据统计,在近六个月的专项整治期间,全省工商共检查汽车销售服务企业2万余家(次),发现违法行为875起,责令改正660起,立案调查311件,已结案163
8月30日,浙江省工商局通报了全省工商系统开展汽车销售服务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的相关情况,据统计,在近六个月的专项整治期间,全省工商共检查汽车销售服务企业2万余家(次),发现违法行为875起,责令改正660起,立案调查311件,已结案163件,占总数52%,涉及案值达680万元。
浙江是汽车消费大省。今年1至4月全省汽车销售继续保持快速增长势头,前四个月全省汽车销量达38.79万辆,比去年同期增长43.6%。随着汽车销量的增长,汽车消费申诉也呈明显上升态势,据浙江省消保委数据显示,2009年全省受理汽车申诉达到2164件,比上年增长14.43%。2010年一季度全省汽车消费申诉611件,又比上年同期增长34.43%。
浙江省工商局有关负责人指出,汽车消费成为当前商品消费申诉的一大热点。目前汽车销售服务领域不同程度地存在8大问题:一是瞒天过海,片面宣传,隐瞒产品缺点,把二手车当新车卖,欺瞒消费者;二是变相加价,卖方市场奇货可居的心态,利用消费者急于提车的心理,高额的收取定金或加价销售,强售礼包,变相抬价;三是合同陷阱,霸王条款,权利义务不明确,不对等,责任不清晰,随意附加免责条款,随意设置陷阱;四是服务变型,修车时,冷脸相向,推责诿过,车主普遍遭遇“正常响声”、“无法解决”、“人为损坏”等推诿答复;五是以副充正,把副件当正件装配,谋取暴利,埋下安全隐患;六是零修整换,换零件供整件,修部件拆组件,强行推销,转嫁成本;七是强制保险;八是模糊计价,信息不对称,汽车维修标准不透明、价格不透明、工时不透明,消费者对修车环节是最不满意、投诉最多的。
针对汽车销售服务领域消费投诉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今年3月,浙江工商机关在全国率先开展了“汽车销售服务业专项整治行动”。通过整治行动,“车贷担保收费附保险”、“紧俏车型加价”、“强制汽车装璜”、“汽车配件标识不规范”等一批不正当竞争案件、行业内长期以来司空见惯的不合理“潜规则”被曝光并得到查处。数据表明,今年第二季度,汽车消费申诉明显下降,全省共受理了359件,同比下降41%。
整治中,一批汽车4S店无产品合格证明零配件被严查,温州市工商局首批认定了77批次的汽配产品标识标注不合格的监测结果。全省共检测汽车配件商品质量523 批次,涉及的品种包括刹车片、灯具、滤清器、门锁、后视镜等,经检测发现不合格200多批次。对涉及不合格的经营者已责令其产品下架、停止销售和立案查处。
同时,对于汽车销售过程中,“免除自身责任、转嫁经营风险、规避质量责任、强制售后服务”等方面的“霸王条款”也逐一废除,通过专项检查,全省共修改不公平汽车销售维修格式条款154处。并对汽车销售主体开展清理整治,对于无照经营的商家实行停止营业的处罚,对于超范围经营的商家则令其限期整改。
在今天的通报会上,浙江滨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等首批66家“汽车销售服务示范店”接受了授牌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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