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近日出台《含“中国”及首字为“国”字商标的审查审理标准》,明令叫停“国”字头商标审批。该标准规定,对“国+商标指定商品名称&rdquo
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近日出台《含“中国”及首字为“国”字商标的审查审理标准》,明令叫停“国”字头商标审批。该标准规定,对“国+商标指定商品名称”作为商标申请,或者商标中含有“国+商标指定商品名称”的,以其“构成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缺乏显著特征”和“具有不良影响”为由,一律予以驳回。
对照此标准,酒业一直热衷利用各种名目以“国”字头自封的品牌“文化造假”行为将得到遏制。
其实,长期以来,酒业品牌“文化造假”已成为一种企业惯用的竞争方式,利用企业历史、产品典故、获奖情况等“吹牛”的现象极为普遍。这些以“国字头”为提法的品牌,往往被笼罩上一层神圣的光环,很容易被消费者视为高品质的象征,甚至会将其理解为中国最好的酒。
可事实并非如此。
稍稍细心一点人们就会发现,各企业“国”字头酒的称谓,冠名多出自不同“门派”,可谓是五花八门。以“国酒”为例,这一“唬人”的称谓,成为了“国家名酒”(国家评酒会上评出的名酒)、“国家级优质酒”、“国宴用酒”、“中国驰名酒”等的共同简称,这也是加剧酒业对“国酒”竞争持续“白热化”的重要原因。
目前,除茅台打出“国酒”称号外,包括五粮液在内的不少企业也在围绕“国酒”做文章,其中,川酒五朵金花之一的沱牌曲酒甚至提出自己“是四川省射洪县沱牌曲酒厂的优秀产品,是与茅台、五粮液一样驰名的国酒品牌”。而在白酒之外,葡萄酒行业也不乏“国酒”的身影,长城、张裕两大龙头品牌也都在为谁是“国酒”的问题上互不相让。
显然,对以“国”字头为商标的申请明令叫停,对于规范无序竞争具有现实意义,是酒业公平竞争的需要,也有利于传承中国古老的酿造工艺,维护更多优秀企业的利益。
说到这,就不得不提到茅台。虽然从法律角度上来看,目前官方没有批准“国酒茅台”的商标,茅台并不拥有“国酒”这一称号的独一性,但有业内人士认为,“国酒茅台”对于茅台来说只是一种附加值,茅台酒的高端形象已经获得了人们对它的心理认可,其与“文化造假”似乎并无太大关联。
这让我们看到,加强“国”字号审批,虽然有利于规范行业的商标环境,但从另一方面讲,也是一把双刃剑。
酒业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如今,靠打政策“擦边球”以达到用“国”字头商标进行“文化造假”的行为已经行不通了,做诚实守信的企业才会有长久的发展。试想,中国那么多“好酒”,一窝风都叫“国酒”,会坏了这个好名号,最终也会坏了酒业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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