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规范政府采购市场秩序,促进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经营和公平竞争,宿迁市财政局和宿迁市招管办根据日常诚信档案记录情况,组织开展了2010年上半年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等级评定工作,并对供应商诚信等级评定结果进行公示。 此次供应商诚信等级评定
为规范政府采购市场秩序,促进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经营和公平竞争,宿迁市财政局和宿迁市招管办根据日常诚信档案记录情况,组织开展了2010年上半年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等级评定工作,并对供应商诚信等级评定结果进行公示。
此次供应商诚信等级评定对诚信经营表现优秀的1家供应商调增了一级诚信等级,对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中标后无故放弃、未按规定时间签订合同、未按合同要求履约等严重不诚信行为的10家供应商降低了诚信等级,对报名后无故未投标的15家供应商进行了诚信扣分。
宿迁市招管办政府采购中心根据供应商诚信评定结果,修改调整了评审办法,在最低评标价法中根据供应商诚信等级给予每级别0.5%的价格折扣;在综合评分办法中增加诚信分3.5分,根据供应商诚信等级按每级别0.5分对应打分,体现了政府采购倡导诚信、激励诚信的理念,打造了政府采购的“诚信”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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