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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小企业协会关于开展中小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

来源:中国中小企业协会 2010-07-20 20:17:07

各有关单位:  为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信用体系,提高中小企业的诚信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守信用的中小企业健康快速发展,根据商务部信用工作办公室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行业协会联系办公室联合下发《关于公布第四批行业信用评价参与名单的

各有关单位:
   为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信用体系,提高中小企业的诚信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守信用的中小企业健康快速发展,根据商务部信用工作办公室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行业协会联系办公室联合下发《关于公布第四批行业信用评价参与名单的通知》,中国中小企业协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中小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
   企业信用是企业形象和品牌的重要支撑因素,企业的信用等级与它的融资成本、市场认知度等方面都有直接的联系。开展中小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是我协会今年工作的重点之一,协会将选择一批具有代表性、信誉好的企业作为首批参选单位,现将开展信用评价工作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参加中小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的企业,必须具备以下参评条件:
   (1)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
   (2)成立已满三个会计年度,近三年均有主营业务收入,企业处于持续经营状态,非即将关、停的企业。
   二、申报程序
   (一)企业申报
   企业自愿报名,将填好并加盖企业公章的《中国中小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申报意向书》(见附件,电子版可从协会网站下载)邮寄至中国中小企业协会信用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信用管理中心”),同时将有关费用汇至中国中小企业协会。协会为企业开通在线数据申报系统用户帐户。企业登陆中国中小企业协会官方网站(
www.ca-sme.org或信星计划网www.51honest.org/level/),进入信用评价专栏,点击在线数据申报系统,根据填报要求,在系统内填报企业信用评价信息。网上申报书提交后,企业在线打印申报书,加盖本企业的公章和骑缝章,将申报书及相关材料一律用A4纸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提交至信用管理中心。
   (二)初评
   信用管理中心将企业提供的资料、信用机构获得的全部信息和有关部门的复审意见进行综合整理,由北京国富泰企业征信有限公司对该企业信用状况进行初评,并出具初评报告。
   (三)评价
   中国中小企业协会组织专家成立信用评审委员会,对初评结果进行评价。
   (四)公示、终审
   评价结果在中国市场秩序网、中国中小企业协会网站等媒体上发布,公示十五天。公示期满后,信用评审委员会确定最终结果。任何部门、单位及个人对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向信用管理中心提出。信用管理中心在收到书面异议后对于反映突出的问题经核实做出答复和处理。
   (五)结果发布
   对于获得企业信用等级的企业,协会向企业颁发由商务部和国务院国资委统一设计样式、统一编号的“企业信用评价***级信用企业”的牌匾和证书。
   (六)年度复查
   中小企业信用等级的有效期为3年,自发证之日起生效。有效期满后要继续参加行业信用等级评价,需重新申报。
   有效期内还要进行2次年度复查,每次年度复查需提前1个月向协会提交相关资料。
   三、有关费用
   1、所有申请参加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的企业需交纳费用13000元。按照商务部信用工作办公室和国务院国资委协会办的统一规定,该项收费用于专家评审费、公示费、证牌工本费和“信星计划”认证费。各推荐、审核单位不得代收、多收任何费用。
   2、以上费用请汇至:
   开户名称:中国中小企业协会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月坛支行
   帐号:818619530208091001
   (请在汇款单位附言处注明“信用评价”)
   四、信用评价结果的应用
   (一)宣传
   1、刊登发布在商务部《商务年鉴》、商务部市场秩序网(反商业欺诈网)及商务领域信用信息系统。
   2、由商务部和国资委在国际商报上进行统一备案公示。
   3、刊登在由商务部和国资委主办,国富泰承办的《中国行业信用评价A级以上企业名录》及光盘上,此书及光盘每年出版一次,将印送给驻华使领馆、驻外经商机构、相关政府部门、金融机构,并在 “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广交会、展会、论坛等场合发放
   4、公示在协会网站、信星计划、国富泰信用、中国企业导刊等媒体。
   5、年度优秀信用企业将接受《国际商报》、《中国经贸》等媒体诚信访谈。
   (二) 证书应用
   1、积极争取将证书作为进入政府采购、联合国采购、重点工程投标和国际市场的重要依据或通行证。
   2、争取优惠政策,让企业凭《企业信用等级证书》在信用保险费率、限额管理、融资方面享受优惠。
   3、 联合多家金融机构和产业投资人,为信用企业提供信用融资服务。
   4、在协会为企业提供的各种服务中,优先得到便利。
   五、申报时间
   本次申报时间为2010年6月20日—2010年10月30日
   六、联系方式
   中国中小企业协会信用管理中心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59号新华大厦A座6层
   邮 编:100045
   电 话:010- 82961056 82961057 88653607
   传 真:010-82961055转888
   联 系 人: 窦承尧 齐力然
   电子邮箱:doucy@ebridgechina.com
  
   附件:中国中小企业协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申报意向书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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