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国税局近日发布《甘肃省国家税务局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该《办法》从三个方面进一步规范了全省国税系统税务行政处罚行为,对于促进全省各级国税机关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维护纳税人权益、优化纳税服务,加强廉政建
甘肃省国税局近日发布《甘肃省国家税务局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该《办法》从三个方面进一步规范了全省国税系统税务行政处罚行为,对于促进全省各级国税机关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维护纳税人权益、优化纳税服务,加强廉政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及时化解征纳矛盾、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构建和谐征纳关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是严格裁量标准,细化处罚幅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事实认定、法定情节、处罚种类、罚款幅度等予以细化和分解。通过对现行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幅度规定的法律、法规、规章的条款进行梳理,对包括违反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帐簿管理规定等在内的7大类40项税收违法行为细化确定了151档处罚标准,压缩了税务行政处罚的自由裁量空间。
二是规范审查程序,加强权力制约。对不予处罚的情形进行明确,并规定了对不予处罚、突破规定处罚标准和幅度进行处罚等五种例外情形由法规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同时规定了审批权限,确保《办法》的可操作性和灵活性,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力求做到控而不死、用而不滥。
三是坚持政务公开,完善相关制度。要求加强层级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滥用税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行为,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税收执法责任制的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按照“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要求加强对税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内部监督。同时,除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公民举报等资料应当保密的外,将实施税务行政处罚的对象及其违法行为、处罚程序、依据、决定等一律公开,接受税务行政管理相对人的监督,切实保护税务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使税务行政处罚权的运行纳入阳光轨道。
为确保《办法》的实际效果,在制定过程中,省国税局一是组织10个市(州)国税局进行调研,探索和完善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制度建设,各单位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深入总结基层经验,大胆探索,大胆实践,总结好做法,研究新思路,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二是广泛征求意见。《办法》初稿形成后,先后三次征求基层国税部门意见,并将《办法》放在省局门户网站公开征求纳税人的意见,确保《办法》的可操作性。三是邀请专家论证。邀请省政府法制办、省高院、兰州大学和律师中介机构部分专家学者就《甘肃省国家税务局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实施办法(讨论稿)》征求意见及建议,提高立法技术和制度建设质量,规范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程序、保证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科学性。
该《办法》于2010年7月1日起在嘉峪关市、金昌市、兰州高新、经济开发区国家税务局和其它市(州)政府所在地县(市、区)国家税务局试行。对《办法》执行情况甘肃省国税局将加强督促指导和调查研究,掌握情况,总结经验,发现问题,进一步修订完善《办法》,努力提高《办法》的科学性、合理性,为2011年在全省全面实施打好基础。
监督方式防骗必读生意骗场亲历故事维权律师专家提醒诚信红榜失信黑榜工商公告税务公告法院公告官渡法院公告
个人信用企业信用政府信用网站信用理论研究政策研究技术研究市场研究信用评级国际评级机构资信调查财产保全担保商帐催收征信授信信用管理培训
华北地区山东山西内蒙古河北天津北京华东地区江苏浙江安徽上海华南地区广西海南福建广东华中地区江西湖南河南湖北东北地区吉林黑龙江辽宁西北地区青海宁夏甘肃新疆陕西西南地区西藏贵州云南四川重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