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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儋州市委书记张琦的信:政府的诚信在哪?

来源:中国企业新闻网 2010-06-23 09:14:26

您好!我们是来自儋州市“一号工程”的拆迁户,在这里我们失地农民一百多人给您下跪了,希望您能主持公道,让我们这些颠沛流离、家破人亡的失地农民安心吧!  您应该还记得,儋州市政府征用农村近千亩土地开发,还搏得了&ld

  您好!我们是来自儋州市“一号工程”的拆迁户,在这里我们失地农民一百多人给您下跪了,希望您能主持公道,让我们这些颠沛流离、家破人亡的失地农民安心吧!

  您应该还记得,儋州市政府征用农村近千亩土地开发,还搏得了“零纠纷”、“零上访”、“零抢建违建”的佳话。如今,我们这些深明大义的30余户拆迁户手捧一纸过期百日之久的政府相关部门的“承诺书”过着流离失所的日子。生活窘迫的我们说得最多的是,真是想不到我们信赖的政府部门也会打白条,我们的深明大义换来的竟是“一纸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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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情回顾:2009年3月儋州市政府因城市建设需要,征用海昌路、国盛路北侧996.714亩土地用于建设儋州市干部职工住宅小区,该征地共涉及到前进农场、果园队、新建队、那恁村委会、茶山大队等多个单位和村委会。当时儋州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现合并更名为儋州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和那大镇相关领导曾分别前往村户家中做拆迁思想工作,并按照相关规定制定《儋州市干部职工住宅小区建设项目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按照实施方案确实十分细致和合理,并由儋州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现合并更名为儋州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与村民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承诺九个月过度安置期,除给予相关安置补偿金,还以房产调换补偿方式给予拆迁户安置住房,但如今距离协议安置期限已经过去近5个多月,相关补偿承诺却未曾兑现,除去一次性给予的过渡安置补助和奖励外,政府承诺年底交付的安置住房不见踪影,年底协议期限过后的过渡安置补助也无人续发。让三十余户村民陷入无家可归、无钱租房的窘境。

  当初儋州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现合并更名为儋州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与村民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承诺以货币化及产权调换两种安置方式对拆迁户给予补偿资助。其中三十余户村民选择了房产调换补偿方式。按照该补偿方式协议,由拆迁人就近选定的地址统一建设安置房,政府以“一户一套”、“面积对应”的原则进行安置,具体为每人30平方米,1—3人为基本户型,分别提供90、120、150平方米三种户型选择,除自主选择大小户型的情况外,拆迁户超出或不足规定安置面积的房型按“多退少补”原则给予相关差价结算。
  
  这几个月来失去土地的我们一直在苦苦上访,政府部门相互推诿,许多家庭终日过着颠沛流离,以泪洗脸的生活,这“一纸空文”我们究竟何时才能兑现?

  海南省记者采访实录:

  那大镇镇副镇长李娇:“当初签订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作为项目拆迁协助单位的他们并不清楚后续安置工作情况。早前在协议到期之前,镇政府就多次给市政府相关部门打过报告要求拨付资金给予拆迁户妥善安置,但不知何故一直未能得到批复,建议您们到儋州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采访了解情况。”

  儋州市委市政府办公大楼的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副局长钟玉光,钟副局长表示,儋州市城北新区“一号工程”工作是由原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局长谭浩在全权负责,现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也已合并更名为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自己更是刚调来负责工作所以对此完全不知情,目前该工程有一个专门的负责工作小组,并给予我们相关负责人——儋州市房产管理所全所长的电话。

  儋州市房产管理所全所长在表示,他们也曾经给政府相关部门多次打过报告,但该管理所只是负责协助拆迁工作,后续安置工作按约定应由那大镇镇政府负责完成,并称该项目在市委市政府设有专门办公室,建议我们去那里采访了解情况。

  然而,设立在市委市政府一楼的城北新区“一号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却是大门紧闭。询问隔壁办公室监管科的工作人员该办公室工作人员去向时,该科室一工作人员笑称,该办公室常年少有人员在此办公,他们也不清楚其职能和工作人员去向,只知道要碰上该办公室工作人员实属运气好。

  几经周折,当事负责单位部门不是以合并更名、领导更换为由表示不清楚状况,就是项目负责部门全部变成了项目协助部门,只负责协助拆迁不负责后续安置,这让我们也不禁犯了迷糊。

  我们千辛万苦才找到了当初项目负责人原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局长谭浩,谭浩表示,由于自己目前已不在原岗位负责相关工作,所以并不能给予大家官方解释,但可以把自己负责项目所掌握的情况作一个介绍。他表示,儋州市城北新区“一号工程”的拆迁安置工作是由他原所在单位原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负责,由于他们当初制定的《儋州市干部职工住宅小区建设项目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是真心从村民利益出发,为他们争取到了很多合理权益。所以对于该项目的拆迁工作,村民的配合度之高,在一个月内就完成了全部拆迁工作,令该项目出现了难得的“零纠纷”、“零上访”、“零抢建违建”状况,这也一度令政府相关负责部门特别感动。现如今,原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合并更名为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他也调离原工作岗位,原项目也不知何故易主海南高速,导致出现原本协议规定的九个月期限到期却无房安置村民的状况。当初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是决定由那大镇镇政府完成这三十余户村民的安置工作,但安置需要资金补助,那大镇镇政府没有这么多资金。为此,那大镇镇政府和他本人也多次向市政府相关部门打报告,并就在年前还以一年为期限,为这三十余户村民打报告申请41万协议后续过渡安置费用,但不知何故一直未见批复。“凭良心讲,村民们的要求其实是合理的,不管是资金困难不到位还是出于别的什么原因,政府都应该尽快做好安置房建设或及时补发相关过渡安置费用工作,否则就太为难老百姓了。”谭浩最后感慨表示。

  采访过去将近一个月了,然而我们的问题始终没有得到解决。“过河拆桥”我们政府的诚信在哪?我们对政府的公信力产生怀疑,这是对农民的最大亵渎,不负责任!我们在想,宪法赋予的“政府问责”在哪?

  上访无门的我们恳请张书记能为我们这些受苦受难的农民主持公道,谢谢您的大恩大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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