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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总局:个人所得税税源摸底将全面展开

来源:产经网 2010-06-18 22:22:23

据新华社消息,税务总局通知提出,各地要认真开展个人所得税税源摸底工作,结合本地区经济总体水平、产业发展趋势和居民收入来源特点,重点监控高收入者相对集中的行业和高收入者相对集中的人群,摸清高收入行业的收入分配规律,掌握高收入人群的主要所得

   据新华社消息,税务总局通知提出,各地要认真开展个人所得税税源摸底工作,结合本地区经济总体水平、产业发展趋势和居民收入来源特点,重点监控高收入者相对集中的行业和高收入者相对集中的人群,摸清高收入行业的收入分配规律,掌握高收入人群的主要所得来源,建立高收入者所得来源信息库,完善税收征管机制,有针对性地加强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

  通知要求,全面推进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管理,同时,加强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管理。 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是纳税人的法定义务,是加强高收入者征管的重要措施。通知要求,各地税务机关要健全自行纳税申报制度,优化申报流程,将自行纳税申报作为日常征管工作,实行常态化管理。

  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各地可通过对高收入者税源分布状况的掌握、扣缴义务人明细申报信息的审核比对,以及加强与工商、房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证券机构等部门的协作和信息共享,进一步促进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

  通知要求,要加强规模较大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征收管理。主要包括加强建账管理、加强非法人企业注销登记管理、加强个人消费支出与非法人企业生产经营支出管理。

  通知还要求,要加强劳务报酬所得征收管理和工资、薪金所得比对管理。各地税务机关要与有关部门密切合作,及时获取相关劳务报酬支付信息,切实加强对各类劳务报酬,特别是一些报酬支付较高项目如演艺、演讲、咨询、理财、专兼职培训等的个人所得税管理,督促扣缴义务人依法履行扣缴义务。

  税务总局要求各地建立外籍个人管理档案,掌握不同国家外派人员的薪酬标准,重点加强来源于中国境内、由境外机构支付所得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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