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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诚信缺位 广州推广公租房仍有三忧

来源:大洋网 2010-06-16 22:27:43

6月12日,由住建部等7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正式发布。《指导意见》基本覆盖了公共租赁房建设、监管和供应的各个流程:在供应对象上,明确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对象主要是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同时要求,有条件

    6月12日,由住建部等7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正式发布。《指导意见》基本覆盖了公共租赁房建设、监管和供应的各个流程:在供应对象上,明确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对象主要是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同时要求,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将新就业职工和有稳定职业并在城市居住一定年限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供应范围;在公共租赁房的房源上,明确通过新建、改建、收购、在市场上长期租赁住房等方式多渠道筹集。在建设标准上,要求新建公共租赁住房主要满足基本居住需求;在土地供应、税收优惠等方面,明确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的相关政策执行。

    经济学博士马光远就指出,从制度设计看,公共租赁房作为解决“夹心层”住房问题的主要途径,制度本身无疑是好的,上海、重庆、北京等地也在热火朝天的建设,但不得不提醒的是,中国住房保障制度的历史告诉我们,无论多么好的初衷,如果缺乏相应的制度保障和监管体系,就可能会出现腐败问题,经济适用房就是典型的例子。

    而对于我们身处的广州,限价房、经适房、廉租房陆续推出,经租房也在建设当中,但能真正解决“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居住问题的前路又还有多长呢?

一忧:供应对象的开放性不够

现实:对象全放开居住压力大

    公共租赁房的供应对象主要是既买不起经济适用房,又不够廉租房条件的人群,即俗称的“夹心层”。如刚毕业的大学生、大部分外来务工的农民工,对这些人的住房问题,一方面在以前的住房保障体系里属于空白,另一方面受限于有地方福利因素的户籍制度,这些外来人口无法享受。在这方面,只有重庆和上海有限地打开了户籍篱笆,对常住人口供应。

    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副主任黄信敬表示,目前广州尚未收到该《意见》的正式文件,但外来务工人员是否纳入公共租赁住房范畴,还要根据广州的实际情况进行研究。广州现有常住人口1300多万,将在解决本地户籍人口之外,建设公寓解决优秀外来务工人员住房问题。但广州有几百万流动人口,如果完全放开,包括土地、资金等方面不一定承受得了 。

二忧:公共租赁房的供应量太小

现实:公共租赁房政策仍在研究

    按计划,广州今年将投30亿建设保障房(包括经适房和廉租房),全年建设规模将达5.6万套,为历年之最。今年计划推出的土地将超过4平方公里,并且会增加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对于夹心层,广州正研究公共租赁房政策,计划今年推出。

    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副主任黄信敬介绍,近期广州经济租赁房管理办法也将报市政府批准后,正式征求公众意见。该办法对经济租赁房的租金、面积等等都有详细规定。目前新建的广州市保障房单套面积全部都不超60平方米。根据初步方案,经租房租金计划分为三个档次,分别为同地段市场价的60%、48%和30%,将按住户收入水平高低并结合区位情况分类收取。

    据悉,在公共租赁房方面,北京今年只有50万平方米,一万多套,而北京的流动人口就有500多万。建设计划最多的是重庆,三年也只有30多万套,僧多粥少。而广州的公共租赁房政策仍未出台,对于广州几百万的流动人口,还有无法申请限价房、经适房的“内夹心层”来说可谓心急如焚。

三忧:监管制度缺乏

现实:社会诚信缺位

    2009年年底,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布了聚德花苑和泰安花园两经适房申购家庭复核结果,在3473户申购家庭中,莫亚旺等16户家庭因为购房,赠予、继承获得房屋等原因住房状况发生变化,被取消购房资格,另有16户家庭则需要调整轮候分数。另外金沙洲经适房4户家庭将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或承租的新社区住宅出租或转租受到市住房保障办处理。

    尽管在广州市经租房初步方案中,经租房租金计划分为三个档次,分别为同地段市场价的60%、48%和30%,将按住户收入水平高低并结合区位情况分类收取。然而在经适房的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到,即使有《广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和《广州市城市建设拆迁安置新社区住宅管理办法》对经适房的使用的明确规定,但住户依然“我行我素”,对规定视若无睹。

    而公共租赁房租金如何确定,如何审核,如何监管,目前尚没有完善的监管体系,公共租赁房又会否因为缺乏监管而落入经济适用房之尴尬地步?

    2008年,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政协副主席陈万志已经提出,在社会诚信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的今天,具体操作的政府官员将面临严重的道德风险。并建议相关政府思想解放一点,可以委托中介机构来负责实施,以保证这项制度执行的公平、公正性,把好事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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