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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中国诚信企业认证”工作的通知

来源:中国诚信企业协会 2010-05-30 23:45:09

各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信用服务机构: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7〕17号)和商务部、财政部、人民银行等五部委《关于推动信用销售健康发展的意见》(商秩发〔2009〕88号)等文件精神,培育诚

各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信用服务机构: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7〕17号)和商务部、财政部、人民银行等五部委《关于推动信用销售健康发展的意见》(商秩发〔2009〕88号)等文件精神,培育诚信品牌、提升诚信单位知名度、美誉度、影响力和综合竞争力,促进经济和谐发展。中国诚信企业协会根据“政府引导、行业自律、中介评价、社会监督”的国家信用政策,鼓励、支持依法经营、有市场公信力的信用认证机构,开展“中国诚信企业认证”工作,推进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国诚信企业认证范围:
1、E-315:9000国际信用管理体系认证;
2、315品牌认证;
3、信用等级分类认证(含:信用评级、行业信用认证、合同、质量、服务、广告、会计、金融等);
4、个人信用认证(诚信企业家、经理人)。

二、中国诚信企业认证标准:
  E-315:9000国际信用管理体系标准

三、中国诚信企业认证相关法规与行业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
《五部委关于推动信用销售健康发展的意见》
《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
《个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
《社会信用服务行业管理办法》
《信用服务行业规范》
《商贸企业信用管理技术规范》
《信用管理体系实施程序规则》
《315品牌产品管理办法》
《315品牌认证规范》
《企业信用信息数据规范》
《个人信用信息数据规范》
《商业征信准则》

四、认证组织(单位)的收益:
   1、具有较高社会公信力的“中国诚信企业认证证书”是组织机构(单位)的信用通行证,根据国家信用政策在政府采购、资质认定、综合评估、项目评审、招标、投标、信贷、投资、融资等商务活动中享有优先待遇。
   2、利用中国诚信企业非价格的信誉资本能有效地提高组织机构(单位)知名度、荣誉度、影响力和综合竞争力。
   3、商务活动中有利于增强供、求双方的合作信心,降低交易成本、防范交易风险、提升交易成功率和市场占有率。
   4、运用E-315:9000国际信用管理体系的诚信识别机制、风险防范机制、信息披露机制、争议解决机制、信息保护机制和国家出台的守信激励机制、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等为企业形象宣传、品牌推广、商务争议、诚信维权等创造便利、快捷、高效的解决方法和渠道。
   5、认证结果在中国社会信用记录中心统一查询,并在Google、百度、搜搜、e-315.com等多家知名媒体和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投融资机构推广交流,推助认证单位获得更多的诚信商机。
   6、中国诚信企业认证证书、标志可在产品包装、宣传材料、媒体广告等企业形象展示、宣传活动中合法公开使用。

五、法律责任:
   按照国际通行法律原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认证证书受《国际公约》、《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法》保护,信用认证机构对《认证证书》和《信用报告》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六、证书的发放、查询、监管:
《认证证书》由国家工商部门批准设立和相关部门授权许可的合法信用评价机构颁发(国家承认、国际互认、社会认可)。全国统一电子注册、网上查询。中国信用协会依法备案、公示、社会监督。

七、诚信认证机构:
国家工商部门批准设立的合法信用认证机构(见“认证机构法定文书”)。

八、认证咨询:010-51295869   信箱:cn3601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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