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股票价格触及跌幅限制。 经征询大股东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股票价格触及跌幅限制。
经征询大股东及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2010年4月16日、4月19日、4月20日,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股票价格触及跌幅限制,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经与公司大股东西安东盛集团有限公司书面征询确认,及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实:目前本公司生产经营正常,除了公司董事会已对外披露的信息外,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2、大股东函证回复:截至目前且在未来三个月内,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亦不存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贵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目前且在未来三个月内,本公司没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报刊、网站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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