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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200余公务员申请保障房? 造假成本太低

来源:南方网 2010-04-12 17:29:12

上周五,本报独家报道,在日前深圳第二次保障性住房申请受理过程中,全市过百政府机构人员通过初审,其中深圳海关12人,福田安监局11人;有人住豪宅,也有家庭夫妻均在政府机关工作。报道一出,立即引起社会各界热议,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等

  上周五,本报独家报道,在日前深圳第二次保障性住房申请受理过程中,全市过百政府机构人员通过初审,其中深圳海关12人,福田安监局11人;有人住豪宅,也有家庭夫妻均在政府机关工作。报道一出,立即引起社会各界热议,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等纷纷连线本报记者,跟进报道。昨天记者获悉,相关部门已介入调查,目前尚未有结果。

  而眼下,此次保障性住房初审公示已经结束,从今天起正式进入区级主管部门二次审核阶段。在此时,有必要全面反思初审中出现的种种问题。在记者采访中,保障房初审制度遭到深圳市人大代表吴立民和杨剑昌的激烈炮轰,认为“造假成本低,谁都会冒着风险干!”并提出设置举报激励机制、扩大公示范围等建议。

  申请进入区级审核阶段

  至少在299户初审通过家庭中有成员的工作单位为政府机关事业机构。———记者调查发现

  面对深圳市保障房申请中出现的全市过百政府机构人员通过初审的问题,昨日记者获悉,各区级建设(住宅)局已纷纷开展调查,目前尚未有正式结果。

  在通过保障房初审的政府机构人员中,户籍属于福田区的占据最大比例。相关申请者实际居住地址在豪宅区域的也基本分布在福田。昨天,记者从福田区建设局了解到,本报报道一发,该局相关负责人即组织人员进行重点核查工作,不过目前调查结果尚不清楚。

  根据深圳此次保障性住房的流程安排,初审公示在4月10日(上周六)结束。从今天开始,负责受理和初审的街道办将申请材料档案上报移交到各区建设(住宅)局。

  目前深圳市保障性住房采取“三级审核,两级公示”的审核模式,即街道办受理和初审、区建设(住宅)局复审、市住房和建设局终审,并先后在社区和全市两次公示。虽然初审和社区公示这第一关已经走完,但其中暴露出的众多问题引发社会各界深思。

  吴立民和杨剑昌作为深圳最敢言的两名人大代表,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对此次保障房初审中的乱象和出现的问题痛心疾首。

  工作人员“无责任心”

  “资产为零,什么概念?在深圳能生活下去吗?”———市人大代表吴立民

  “根本没用,初审流于形式。”担任深圳市人大代表已经10年的杨剑昌这样评价保障房初审制度,他在分析近段时间初审公示暴露出的乱象时认为,初审在制度上出问题了。同样是敢言著称的人大代表吴立民也持相似观点。他说,保障性住房出了多少问题了,从前段时间桃源村三期停车库豪华车问题,到最近初审公示中暴露的很多毛病,都可以看出保障房审查制度存在漏洞;而初审作为审核的第一关,理应严格把关,但“很多方面没有做好”。

  “我认为一些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有问题。”吴立民快人快语。他指出,如一些申报者在家庭资产一项填为零也居然通过了初审,“资产为零,什么概念?在深圳能生活下去吗?”在吴立民眼里,这些一看就有问题的情况,反映出负责初审的街道办工作人员“没认真审核”、“责任心有问题”。

  “我们也想多一些手段”

  “在这个(审核)过程中,主要听取本人陈述,然后让他本人签字确认。”———莲花街道办相关人员

  在负责保障房申请受理和初审的街道办一级官员看来,他们也有很大苦衷。多个街道办反映,因为保障性住房受理事项并不是日常工作,都是在主管部门要求开始受理申请时,街道办才临时抽调人员来负责。

  福田区园岭街道办相关负责人介绍说,街道办没有和住建局对应的科室,对于保障房申请受理这块工作,“可用的人非常少,这是临时工作”,街道办从各社区工作站抽调两人,组成若干小组,分别对各自社区内的申请工作进行入户调查。

  香蜜湖街道办在此次保障房初审中,被公众和媒体指责存在豪宅申请者等众多问题。该街道办负责保障房受理的人员认为,自己人手太少,只有七八个人,要负责200多个家庭申请,忙于资料收集、入户调查。

  此外,在众多街道办看来,他们初审所能动用的审查手段非常有限。莲花街道办的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在受理和初审过程中,他们主要通过入户调查,让社区工作站人员督促申报者一项一项详细填写财产收入资料,“在这个过程中,主要听取本人陈述,然后让他本人签字确认”。

  一名社会事务科的科长诉苦,财产核查,大多时候只能听取申请人介绍,街道办无权进行更多的审核,“我们也很想多一些审查手段”。

 ■部门回应

  市住建局:

  疑点明显家庭立即严查

  针对本报报道,市住房和建设局回应称,在2010年保障性住房的申请条件中,是否在政府单位工作并不在列,收入情况才是一个硬标准。

  不过住建局表态,对于公示中夫妻双方都在政府部门供职,存在明显问题和有疑点的申请家庭,市住建局将立即严查,并联合民政、公安、规划国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税以及金融办、信息办、人民银行、证监会等相关职能部门,对申请家庭户籍、车辆、住房、保险、个税、存贷款、证券等情况进行重点审查核实,对有可能存在的单位出具虚假收入证明情况进行严肃处理,并永久取消其申请深圳保障房的资格。

  市住建局表示,初审公示就是一个暴露问题和查找问题的过程,公众舆论发挥了积极的监督作用,另一方面,通过审核中暴露出的薄弱环节,也为下一步保障房申请分配制度的完善提供了一个方向。

  初审阶段主要还是以申请人的收入和资产证明为衡量标准。而街道办工作人员只能根据申请人提供的单位收入证明和申请人本人提供的资产证明来判断是否通过初审,但从目前情况来看,街道办在初审阶段把关的手段和力度还有待加强,尤其是对单位收入证明的审核应当加强对申请人单位的调查核实,从而在审核的第一道关口就堵住可能出现的漏洞。

  ■代表建言

  一旦查实载入诚信记录

  吴立民指出,街道办和社区工作人员对辖区居民的情况比较了解,有着审查财产等情况的天然优势,“弄不好很熟都有可能”。其认为,目前街道办基层人员对保障性住房的审核工作不专业,建议深圳市主管部门对这些临时抽调的人员加强培训,让这些临时人员对相关政策和审核手段更了解。

  杨剑昌则分析认为,在社区里,熟人才可能知道保障房申请者的底线,“有没有车,家里富不富?”所以,在受理申请过程中,应当利用好熟人举报的巨大优势。但是怎么才能让熟人拥有举报的动力呢?“建立激励机制,像香港100万元奖励举报者50万元,谁不举报啊?”

  此外,杨剑昌和吴立民都认为,目前深圳对骗取保障性住房的处罚太低。根据深圳目前相关政策法规规定,对弄虚作假,隐瞒人口、收入、资产及住房状况骗取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的,将严格执行取消相应资格、政府收回住房、提高租金等规定。此外,违规行为一旦查实,载入个人诚信不良记录,五年内不得申请享受住房保障待遇。

  “造假成本那么低,在诚信体系没有建立起来时,谁都会冒着风险干。”杨剑昌说。深圳经济适用房房价大致只有市场商品房价的1/2乃至1/3,存在巨大的利益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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