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国家商务部、国资委为了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建设社会信用体系的若干意见》(国办发17号)的精神,组织行业协会开展了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和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在经过试点的基础上,从2009 年开始 ...
各有关单位:
国家商务部、国资委为了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建设社会信用体系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7]17号)的精神,组织行业协会开展了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和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在经过试点的基础上,从2009 年开始信用评价工作转入常态化。我协会作为试点协会之一,该项工作也随之转为协会的日常工作,为更好地做好行业的信用评价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企业;在中国大陆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连续生产经营时间三年以上的企业均可提出信用等级评价申请。
二、评价等级标准和期限
根据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行业信用评价实行“三统一”:
(一)统一信用等级标准。企业信用等级划分为“三等九级”,即等级标准分A、B、C三等,AAA、AA、A、BBB、BB、B、CCC、CC、C九级。其中AAA级表示企业信用极好;BBB级表示企业信用一般;CCC级表示企业信用很差。
(二)统一行业信用评价的名称、证书和标牌。评价工作统一定名为“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对企业的评价结果统一称为“企业信用评价__级信用企业”。信用等级的证书和标牌统一设计样式、统一编号。
(三)统一有效期限。评价结果有效期限定为三年。企业申请上一级信用等级的,不受有效期限制。协会在有效期内对企业每年进行一次复审。
三、评价结果应用
取得相应信用等级的企业,可以在以下方面合理使用信用等级评价的结果:
(一)法律法规允许的企业形象宣传;如:在自行召开新闻发布会、企业宣传材料、网页及报刊等传播媒介上使用信用评价标识和证书;
(二)在产品介绍、产品包装、产品说明书、产品合格证等上面使用信用评价等级标识;
(三)向供应商、客户展示企业信用能力;如:在工程投标、产品销售过程中向客户展示等级证书;
(四)向政府监管机构展示企业信用品质;
(五)其他需要使用信用评价等级证书和标识的范围。
去年,商务部和国资委已将《中国行业信用评级A级以上企业名录》,发放给中国有关政府部门、外国驻华使领馆、中国驻外使领馆、相关金融机构等,向国内外推荐信用良好企业,以扩大与宣传信用企业的影响和知名度,为信用企业创造更多的市场机遇。
四、申报事项
(一)申报时间
信用评价的申报时间为每年8月底止。
(二)申报资料
申报资料为企业申报期前三年的数据情况。
(三)申报文件下载
在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网站(www.cpcia.org.cn)信用评价栏目查阅有关资料并下载《信用等级评价申报书》,请认真阅读申报指南。
(四)申报程序
请申报企业按要求填写《信用等级评价申报书》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与法人签字;同时将以上材料以电子版文件形式,发E-mail至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信用办公室。
五、评价程序
企业信用评价按照“企业申报→信用办公室初审→专家评价委员会审核评价→评价结果公示→领导小组批准”的程序进行。
六、评价费用
根据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关于行业信用评价收费的原则规定,信用等级评价收取评价成本费用8000元/企业(含初评、专家评审、评价报告撰写、证书、标识和公示宣传等费用)。评价费用请与申报书同步汇款到以下帐户。
银行帐户: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地安门支行六铺炕分理处
帐 号:0200022309014431378
七、联系方式
单位: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信息与市场部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亚运村安慧里4区16号楼
邮编:100723
电话:010-84885364
传真:010-84885130
联系人:郭振海
电子邮箱: gzh3708@163.com
企业有何具体事项请直接与联系人联系咨询。
二O一O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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