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88-2626

四川长虹表示历年财务报告内容真实准确

来源:世华财讯 2010-03-10 17:47:25

四川长虹针对“四川长虹98年度财务报告存在虚增销售收入”的报道表示,公司历年财务报告中各会计事项的确认和处理均符合会计制度相关规定,公司历年披露的财务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四川长虹 (600839:6.78

    四川长虹针对“四川长虹98年度财务报告存在虚增销售收入”的报道表示,公司历年财务报告中各会计事项的确认和处理均符合会计制度相关规定,公司历年披露的财务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四川长虹  (600839:6.78,-0.2↓-3.28) 2月26日发布公告称,2010年2月25日,《第一财经日报》刊登了《被指虚增销售收入50亿四川长虹十年财务迷踪》的报道,报道称据有关人士举报,四川长虹1998年度财务报告存在虚增销售收入的情况,根据举报材料汇总统计,四川长虹虚增销售收入约为50亿元。

    针对上述报道,公司表示,公司历年财务报告中各会计事项的确认和处理均符合会计制度相关规定,公司历年披露的财务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同时,该报道中提及的公司1998年度通过虚假商业承兑汇票虚增销售收入以及重复确认销售收入的描述均为不实描述。公司1998年度确认的销售收入均签订了销售合同、约定结算方式、开具提货单证,货物所有权已发生转移并取得收款凭证,销售收入确认及相关财务处理完整、真实、合法。

    此外,该报道中提及的公司1998年度应收商业承兑汇票71份均为四川长虹作假的结果的描述为不实描述。公司根据客户的商业信用等级采用包括银行汇票、银行承兑、商业承兑等不同结算方式,此系根据销售市场变化作出的一贯性政策安排,公司历年收取的商业票据均进行了正常的收款结算。

    另外,该报道中提及的费用处理、存货计提等事项均为不实描述,公司在历年均对当期各项成本、费用进行了完整列支,对各项减值准备均按公司披露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进行了减值测试和会计处理。
中国信用财富网转发分享目的是弘扬正能量
关于版权:若文章或图片涉及版权问题,敬请源作者或者版权人联系我们(电话:400-688-2626 史律师)我们将及时删除处理并请权利人谅解!

相关推荐

关于我们 —分支机构 — 免责声明 — 意见反馈 — 地方信用 — 指导单位: 中国东盟法律合作中心商事调解委员会
Copyright © 2007-2021 CREDI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信用财富网 统一服务电话:400-688-2626
备案/许可证号 滇B2-20070038-3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团:北京大成(昆明)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