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下午,长虹方面紧急发布声明正面回应,称该报道不实,否认虚增50亿元。四川证监局表示已接到举报,目前正在按程序办理,尚未到取证的程度。 据中新社援引新京报2月26日的报道称,2月25日,有媒体报道称四川长虹10多年前的财务问题遭人举
10年前旧账被人举报
根据该报道,长虹被举报的财务问题主要是出现在1998年。在举报材料中,数额较大的主要有两方面,一方面是总数为22.5亿元的商业承兑汇票,共计71份,这被质疑为长虹作假。另外一方面,指称四川长虹存在重复记录销售旺季收入的行为,这部分金额约为20亿元。
长虹公司新闻发言人刘海中25日表示,四川长虹历年财报中销售收入的确定均符合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对于报道中提到的“商业承兑汇票作假”以及“虚增销售收入”,刘海中表示,公司根据客户的商业信用等级采取包括银行汇票、银行承兑、商业承兑等不同结算方式,均系根据销售市场变化作出的一贯性政策安排,公司历年收取的商业票据均进行了正常的收款结算,不存在任何虚增。
四川证监局称还未取证
从四川证监局了解到,他们确实接到了举报,目前正在按程序办理,但还没有到取证的程度。
有关长虹的质疑不禁让人联想到了去年闹得沸沸扬扬的五粮液。五粮液当时也是被人举报,并有投资者委托律师,状告其财务数据作假。最终监管部门调查后发现,五粮液确实存在问题。
代理股民状告五粮液的周爱文律师表示,财务报表有很强的连续性,假设说四川长虹10年前的旧账有问题,那么该公司在去年9月份发行的30亿元可转债融资没有法律依据,其行为涉嫌欺诈。
25日,四川长虹报收7.41元,跌1.46%。
长虹称“前员工”诋毁公司
在该报道中,一个提供线索的关键人物叫做范德均,是长虹公司以前的员工,在1998-1999年时任公司销售处湖南管委会主任。
刘海中表示,范德均在职期间因涉嫌职务侵占被判刑7年,公司与其解除了劳动关系。据长虹方面介绍,2007年底范德均出狱至今,通过电话、短信、信函等多种方式反复纠缠公司,认为当初公司是有意为难他,要求公司为其“平反”,并“退还”全部赔偿款77万余元。长虹公司拒绝其要求,对方扬言报复。25日,记者未能联系到范德均本人。
刘海中表示,长虹公司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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