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港媒报道,香港证监会就有关提高淡仓透明度谘询文件,建议设立新的淡仓申报制度。证监会提出,如果在每周最后一个交易日,淡仓量达到或超逾上市公司已发行股本的0.02%,或淡仓的市值达到或超越3,000万元(以较低者为准),淡仓持有人要在下周
据港媒报道,香港证监会就有关提高淡仓透明度谘询文件,建议设立新的淡仓申报制度。证监会提出,如果在每周最后一个交易日,淡仓量达到或超逾上市公司已发行股本的0.02%,或淡仓的市值达到或超越3,000万元(以较低者为准),淡仓持有人要在下周的第二个交易日或之前向该会申报,之后并要每周持续申报,直至淡仓降至低于有关水平。同时,证监会接到申报的一周后,将以不记名方式公布每只股票的合计淡仓量。证监希望有关制度今年内能落实。
不记名公布每只股票淡仓量
去年7月证监会发表有关提高淡仓透明度谘询文件,提出两个考虑方案,包括加强现行交易申报制度及设新的淡仓申报制度,结果共收到21份回应,并在昨天公布谘询总结。
证监会行政总裁韦奕礼表示,大额淡仓可能会影响市场的稳定性,故实施淡仓申报制度,可配合香港稳健的卖空监管制度,亦有助全面了解市场上的卖空活动。按有关建议,截至今年1月15日止,新制度适用于总共100间上市公司,以去年底港股市值计算,这批公司占大市市值约七成,及占去年全年总卖空成交量约八成。
助全面了解市场卖空活动
证监会市场监察部高级总监梁仲贤称,建议的淡仓申报制度,触发申报的门槛为淡仓量达上市公司已发行股本0.02%,此水平于环球的监管制度下属最低之列,主要是考虑到本港市场情况,倘根据外国市场,例如英国以0.25%作为门槛,最终可能只有极少数非常大额的淡仓才要作出申报。就申报的密度而言,该会的建议较欧洲的要求每日申报为宽松,但较美国的要求为密。他指出,在比较各地与香港规例时,主要考虑各市场在监管卖空活动的起步点各目的均有不同。
对于建议用不记名方式公布每只股票的淡仓总额,而并非向市场披露窝轮商及其它基金和发行人等个别淡仓水平。梁仲贤指出,设立申报制度之目的是要让市场掌握未平仓的淡仓情况,但亦要考虑到有市场人士忧虑被挟仓及洞悉交易策略的风险,故不将该会收到的所有资料公开。按当前规定,做淡仓者会在交易时自动向港交所(0388)申报,港交所将每日不记名公布所有的淡仓量,即使将来实行新申报制,当前港交所的申报制度不会受影响。
紧急情况可增加申报次数
要申请作淡仓申报的股份,只限于恒指、国企成分股,及并非以上两个指数成分股的金融股,但衍生工具不包括在内。同时,在紧急情况下,该会可要求增加申报次数。该会又表示,稍后会就有关申报之细节和条例另行作谘询,届时将研究迟交申报或没有申报之罚则,最后则要立法会通过设立申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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