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蜜月行,彻底被北青旅双井店毁了。首先是不情知被转卖至南亚风情旅行社,我们报的巴厘岛+香港5880块一人的标准,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安排至5400元标准团,直到拉到住的地方才发现除了行程(巴厘岛所有景点是不需要门票的)基本没有改变,其他诸如食宿,住所地点地理位置(我们就是奔着海滩去的)与合同签订完全不对,我们被带至距离海边约40分钟车程的,周围除了4S店只有一个小饭馆连银行都没有的,差不多能算人迹罕至的地方,带队导游什么情况也不知道,也不给解决,只是一股脑推托:“你们跟谁签的合同找谁!”这还是明确签订了合同,并在合同中明确表明了食宿,照样坑我没商量!回来交涉,首先是拒不解决6000与5400差价问题,被告知:各个门店运行成本不同,报价差别很正常!蒙人也不带这么蒙的,这不是明着说你双井店就是以高价格出售低端服务么,关键是还不带隐讳的明着说。至于其他,不说了,安排的那个饭阿,馒头,咸菜,剩粥.....香港地区的导游更是不知如何说起:兜售商品,用广东话恶语相加(反正她觉得我们听不懂)对照着国务院2009年5月颁布执行的《旅行社条例》(据说市旅游局质监所据此来裁定调解纠纷)我先行与门店调解,但是直至今天,双井店那个张经理仍然很自信,觉得我也就是小打小闹瞎折腾。我不知道背后是否牵扯多少利益保护伞,合同上明确规定的赔偿条款和数额可以明着赖掉。
目前仅合同上明确列示应赔付金额对方拒绝赔付,其余项目因我当时也不甚明白,在对方的刻意回避下形成了对自己不利的后果,但是我当时明确在合同中确立的内容现在对方都拒绝保证。
我有叙述内相关领队以及团友相关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