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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称身份遭冒用购房 房产局否认造假

来源:潇湘晨报 2010-02-25 11:01:54

“有人假冒我身份办了房产证,该怎样维权?”日前,网友“我有脾气”在红网百姓呼声发了这样一个求助帖,称8个月前他在长沙市房产局发现自己名下多了3套房子,导致无法及时申请经济适用房货币补贴,以

  “有人假冒我身份办了房产证,该怎样维权?”日前,网友“我有脾气”在红网百姓呼声发了这样一个求助帖,称8个月前他在长沙市房产局发现自己名下多了3套房子,导致无法及时申请经济适用房货币补贴,以致目前还是个无房户。

  现在虽然“房补”批下来了,却已耽误了最佳的购房时机,长沙的房价已上涨了上千元,因此产生的差价到底由谁承担?他希望相关部门给个说法。

  不少红网网友也很同情当事网友的遭遇,对此,有律师建议可到法院起诉,或干脆将房子占为己有,只要证据确凿。长沙市房产局则称不存在冒名一说,认为可能是计算机系统升级或原始数据录入而产生的错误信息,对给当事人造成的不便表示歉意。 本报记者耿红仁 长沙报道

  “被买”3套房,共355平方米

  24日下午,记者联系上了发帖人,他自称叫张健,在长沙一宾馆工作,因为家庭收入较低,这些年一直未能买房。去年长沙实行经济适用房货币补贴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市民予以8万或5万的购房补贴。这让他兴奋不已,得知消息后就着手准备申请材料。

  去年5月20日,他前往长沙市房产局欲开具无房证明,结果在房产局档案馆里意外发现“有一个和我同名同姓同身份证号的人,已经办了房产证,编号是00147150,房子是3套面积共有355平方米”。

  当时他很惊讶,于是以为是公安局把他的身份证号码搞重复了,为了查清真相,他来到了长沙市公安局芙蓉区分局,查询是否有人与其同名同姓同身份证号,但后经查询,没有此情况出现。

  “他们给我带来了不少麻烦”

  张健告诉记者,最初他查看自己的房产档案时,其名下3套房子的产权人及个人信息,与他一模一样。当他后来再次查看时,被告知这3套房子已从其名下注销。至于新的产权人及个人信息,工作人员称他人无权查看拒绝调阅。

  “后来我查看档案,这3套房子是某机关的宿舍房。”由此,他推断这其中必有“猫腻”,因他分析,一般人买房产肯定都是挂在自己名下,买多少套国家都不限制,为什么这个人就一定要把自己的房子挂在他人名下呢?可能就是政府官员,也只有官员才有手段和资源进行造假,“现在不是我要找谁麻烦,而是他们给我带来了麻烦”,张健如是说。

  “房补”被延误,房价差价谁承担

  “可能是有人伪造了我的身份证和个人资料,去房产部门办理了产权证明,这真是害死我了。”张健将这一情况向长沙房产局反映后,费了不少时间才拿到无房证明。等他领到“货币补贴”凭证时,已是8月底。

  而他的苦闷也来了,到现在自己遭受了精神压力后,又多了经济上的负担。长沙的房价上涨势头迅猛,“当时有政府8万元的补贴,加上自己多年的积蓄,再向亲戚朋友借一点,买一套小户型二手房刚刚好,原计划买个60平方米的2手房,现在比8个月前要至少多花费6万元,成了一个白日梦。”张健如是说。

  对此,张健称长沙房产局给他的说法是工作失误等借口,不愿面对实质问题,于是烦躁的他想到在红网百姓呼声发帖求助,咨询这种情况造成的房屋差价损失到底由谁来承担,是长沙市房产局,还是冒充作假者。

  [网友留言]

  “什么人不敢用自己的名字买房呢?”“奇怪呀!”网友“猜猜猜”、“孤独的越野车”等表达了自己的好奇。同时,有网友调侃说,不如将计就计,“是好事,天上掉馅饼砸中你了,赶快把房子要回来。”当然,也有网友表示反对,称即使别人有过错,但将他人财产占为己有也是不当得利。

  可去法院提起诉讼

  有律师在红网百姓呼声跟帖支招,称房产部门的错误登记行为,使发帖网友不能及时出具“无房证明”,造成了相应的经济损失,自己有权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直接去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或民事诉讼。

  “或者将3套房占为己有”,该律师还说,可直接去房产局挂失房产证,一旦房子进入房产权证书挂失公告或者确权诉讼程序,冒名“房主”就会出现,被冒名者就可提起民事侵权诉讼,自然也要对自己的损失进行赔偿。

  [律师支招]

  [房产局回应]

  到底是怎么回事?长沙市房产局的工作人员表示,不存在有人冒名造假,张健名下多出的3套房子,可能是计算机系统升级或原始数据录入而产生的错误信息。“对此,我们现在已对错误信息进行纠正处理,张健名下的3套房子已经注销”。

  对于张健因延误数月办理“货补”,所产生的房屋差价由谁承担的问题,长沙市房屋产权监理处表示,张健可上法院提起诉讼,“给投诉人在日常生活中所带来的不便表示歉意”,并强调“该错误信息不会再给投诉人带来任何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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