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上举报浙江大学污染环境修复与生态健康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评估造假。为此,浙江大学向《中国青年报》发去了“举报评估造假的情况说明”(2月10日《中国青年报》) 与其说这是一份情况说明,不如说这就是一份&l
近日,网上举报浙江大学污染环境修复与生态健康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评估造假。为此,浙江大学向《中国青年报》发去了“举报评估造假的情况说明”(2月10日《中国青年报》)
与其说这是一份情况说明,不如说这就是一份“问题说明”——说明了实验室评估、项目和课题申报中的确存在问题——问题倒不一定是浙大的。浙大的这份情况说明,回应的虽然只是网友对浙江大学个别实验室评估的质疑,但也让申报评估的普遍问题有了浮出水面的希望。
已在美国全职工作10多年、近10年没有在浙大实验室待过的何振立教授,还能不能被列为浙大担纲的实验室的学术带头人和重要成员呢?浙大认为,校人事处已决定保留其公职到2011年3月,其间何教授也一直参与浙大相关研究工作,并联合发表论文。校方同时称,《实验室评估申请书》有“客座人员研究成果在署名本实验室名称前提下,视为固定人员情况填报”的要求。
按照常识,一个实验室够什么级别,能不能通过上级评估,要看这个实验室的科研能力。而评估指标最终只能落点于设备、资料等硬件和科研人员的资质等软件。质而言之,就看实验室的人员在实验室条件下能做出什么成果,实验室的科研能力就体现在人与硬件的紧密结合之中。而一个近10年未在浙大实验室待过的教授,他从事科研使用的不是浙大的设备,查阅文献也不大可能通过浙大实验室使用的数据库和文献检索渠道,他在千里之外做出的成果怎能用于实验室评估呢?因此,如果浙大称他们将何振立教授申报为实验室学术带头人合乎规定的话,那只能说评估规定本身出了问题。允许“软硬件”分离的评估规定,竟然用来评估实验室的真实水平,这就是浙大“情况说明”中透露的真问题之一。
此外,网友举报称浙大将四个省、部实验室的成果都归拢到其中之一的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浙大则称该校申报这一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时,明确表示是以另两个省级实验室为基础,而对于另一农业部批准建设的实验室语焉不详。
这种成果的“整合”,恐怕不是什么新闻了。这一次把另两个实验室的相关成果归拢到这个实验室,下一次又把这个实验室的成果移植到另两个实验室。一个成果多家共享,好处是评估都通过,经费都到账,又节省了人力,还不会引起知识产权纠纷。既然当初申报时就明确表示是“借鸡生蛋”,可见上头并不反对,如此妙招显然也不止浙大会想得到做得出。
申报评估中的这些巧打“擦边球”的做法,一来确实没有违规,无可厚非。二来,评估专家们应该心知肚明。既然是教育部派来的,那一般来说当年都在高校干过几年,而且有的恐怕还在带博士,还在参与科研项目。对于类似浙大迎接评估的做法,他们早就心知肚明。因此,网友的举报震惊不了浙大,也震惊不了评估专家,顶多也就震惊一下离学术圈很远的普通民众。
监督方式防骗必读生意骗场亲历故事维权律师专家提醒诚信红榜失信黑榜工商公告税务公告法院公告官渡法院公告
个人信用企业信用政府信用网站信用理论研究政策研究技术研究市场研究信用评级国际评级机构资信调查财产保全担保商帐催收征信授信信用管理培训
华北地区山东山西内蒙古河北天津北京华东地区江苏浙江安徽上海华南地区广西海南福建广东华中地区江西湖南河南湖北东北地区吉林黑龙江辽宁西北地区青海宁夏甘肃新疆陕西西南地区西藏贵州云南四川重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