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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妮股份遭证监会调查 或涉嫌造假上市

来源:网易财经 2010-02-23 14:14:58

虎年伊始,证监会厦门证监局就宣布立案调查上市不到两年的安妮股份,安妮股份公告称2月21日收到厦门证监局的调查通知书,但具体调查原因并未披露。   自2008年5月份上市以来,从曝出被追缴千万税款到监事自买自卖股票,安妮股份一直是非不断

  虎年伊始,证监会厦门证监局就宣布立案调查上市不到两年的安妮股份,安妮股份公告称2月21日收到厦门证监局的调查通知书,但具体调查原因并未披露。

  自2008年5月份上市以来,从曝出被追缴千万税款到监事自买自卖股票,安妮股份一直是非不断,今日被厦门证监局立案调查,据知情人士透露是安妮股份因为上市之时隐瞒关联交易,两年来通过重大关联交易虚构收入,进而虚构利润,被投资者举报。

  隐秘的关联关系

  而要解开这些极为隐秘的关联关系,还要从安妮股份现在的第一大客户厦门鑫盛捷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盛捷公司)的商标案纠纷说起,2008年3月,鑫盛捷公司因同日本王子制纸株式会社的商标案纠纷,将后者和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告上了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随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将判决文书刊登在法律图书馆的网站上,正是这份详细的判决文书揭开了目前安妮股份实际控制人林旭曦、张杰夫妇同安妮股份多年来的第一大客户之间的关联关系。

  林旭曦、张杰夫妇目前持有安妮股份44.41%和20.2%,合计持股64.61%,为安妮股份实际控制人,其中张杰担任安妮股份的董事长,林旭曦任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在安妮股份的股东名单中,除了嘉实系两只基金 嘉实策略(净值)增长、嘉实增长(净值)开放式基金合计持股将近15%之外,其余皆为持股较少的自然人股东,因此张杰夫妇对安妮股份有着绝对的控制权。

  张杰夫妇还有另外一个身份,就是安妮股份连续几年来最大的客户--厦门鑫盛捷企业有限公司的股东,而鑫盛捷公司现在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张云峰还曾是安妮股份前身安妮纸业公司的董事。对于这一重要的关联关系,安妮股份从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到2008年年报均忌莫讳深,深深隐瞒。

  直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文书才无意中揭开这一关系。判决书上这样描述“安妮纸业公司成立于1998年9月14日,经营范围包括“纸张”等,林旭曦任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林旭曦任法定代表人的安妮企业公司为该公司股东(发起人)之一。张杰及上诉人法定代表人张云峰曾为该公司董事。鑫盛捷公司成立于1999年4月8日,张杰、林旭曦为该公司股东。 ”

  但是在安妮股份招股书第93页,安妮股份5%以上股东关联关系解释中却表明,“本公司控股股东林旭曦女士、张杰先生未有其他对外投资。”

  而安妮股份2008年年报显示,鑫盛捷公司依然是安妮股份第一大客户,销售金额为4606.98万元,但是在“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一栏中,也填写着 “否”。在前五大客户信息披露中安妮股份称“公司前五名供应商及客户与我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其他关联方在其他供应商和客户中无直接或间接拥有权益等。”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判决文书无疑是准确信息,也就是说安妮股份同第一大客户存在关联关系,而这一关联关系安妮股份却一直在故意隐瞒。


安妮股份2007年前5大客户


安妮股份2008年前5大客户   

  前五大客户中三家为关联方?

  安妮股份隐瞒关联方,这其中究竟会存在什么样的猫腻呢?

  数据显示,安妮股份2007年主营业务收入40238.47万元,而鑫盛捷公司为其贡献的收入为3332.52万元,占比为8.28%。2008年安妮股份主营业务收入48801.88万元,鑫盛捷公司为其贡献的收入为4606.98万元,升至9.45%。将近安妮股份营收的一成。

  “据分析,安妮股份前五大客户中三家为关联方,这种自我交易很容易出问题,也容易产生人为操纵财报现象”上述人士表示。“这种在招股书和年报中隐瞒关联方进行关联交易的行为,说小点是虚假陈述,说大点可就是造假上市了。”

  他进一步对记者解释称,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要求上市公司必须定期和发生时披露关联交易情况,如果上市公司刻意隐瞒关联方,进行关联交易,造成交易不透明,可能使上市公司利益被侵吞,甚至可能掏空上市公司资产,危害中小投资者利益。

  根据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上市公司通过隐瞒关联关系或者采取其他手段,规避信息披露、报告义务的,证监会按照《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处罚。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或者所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证监会也将给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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