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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查假唱敲响职业意识的诚信警钟

来源:新华报业网 2010-01-25 15:42:53

昨日,中央电视台某新闻节目曝光国内第一例假唱受查案件的过程。具该报道称,在2009年9月19日成都市双流县举办的“今年我最红”黄圣依个人演唱会中,四川省文化市场稽查总队与双流县文体局发现歌手方梓媛与殷有璨假唱。昨

    昨日,中央电视台某新闻节目曝光国内第一例假唱受查案件的过程。具该报道称,在2009年9月19日成都市双流县举办的“今年我最红”黄圣依个人演唱会中,四川省文化市场稽查总队与双流县文体局发现歌手方梓媛与殷有璨假唱。昨日文化部相关部门向记者表示,已将此案移交成都市双流县文化体育和新闻出版局处理,四川省文化厅将在双流县文化体育和新闻出版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正式向社会公布。(1月23日《新京报》)

    这些年,歌手“假唱”的行为屡屡被媒体曝光炒作,其中也不乏一些营业性的演出,然而像四川这样公开严查营业性演出上的假唱行为,这在国内还是第一例。在笔者看来,这样的行动对于文化市场来说是一个好的兆头,它不仅规范了文化市场的秩序,增强了歌迷们的维权意识,同时也给娱乐歌手敲响了自身职业意识的诚信警钟。

    其实,对于观众而言,歌手“假唱”已不是什么新鲜事了,只是在演出的时候,歌迷们沉迷其中,很少会有人去注意,而且,歌迷对歌手的崇拜也衍生出了一种盲目的信任,对于歌手的造假举动,歌迷们不会过多的去揣测,也不会去怀疑,甚至产生了“宁可信其无,不可信其有”的想法,正是因为这些,给歌手们带来了屡屡“造假”成功的必要保障。

    歌手们的造假行为,在笔者看来,既是对歌迷们的不负责任,同时也是其自身职业意识淡薄及自身不诚信的表现,他们妄意动用歌迷对自己的信任,用可恶的“假唱”途径来骗取歌迷们的欢呼,从而在不付出任何实际行动的情况下实现获益,这是何等的可耻。如果歌手们都不把自己的职业观当回事,我们的法律部门又怎能不加大对其的处理力度呢?

    对歌手的假唱行为进行严查,这着实是必须采取的措施,不管是“杀鸡给猴看”,还是严正法律的公正性,其目的都是规范整个文化市场的诚信运行。同时,这样的行动也给歌迷们一个好的提醒,在崇拜歌手的同时我们要足够的理性,增强自我的保护意识,强化自己的维权意识,绝不能让我们的崇拜成为歌手们进行造假的安全面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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