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要内容:深圳市某培训中心负责人花50万元人民币提前买下国家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试题,然后在考试前夕透露给培训班的学员。昨日,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检察院以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批准逮捕了犯罪嫌疑人龙某。深圳市某培训中心负责人花50万元人民币提
简要内容:深圳市某培训中心负责人花50万元人民币提前买下国家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试题,然后在考试前夕透露给培训班的学员。昨日,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检察院以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批准逮捕了犯罪嫌疑人龙某。深圳市某培训中心负责人花50万元人民币提前买下国家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试题,然后在考试前夕透露给培训班的学员。昨日,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检察院以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批准逮捕了犯罪嫌疑人龙某。
花钱买下国家级考试试题
2007年9月,身为深圳市某培训中心负责人的犯罪嫌疑人龙某得知武汉市某培训学校负责人谢某(另案处理)曾于2006年国家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前夕,通过不法手段获取了该考试的试题和答案。
之后,他于2007年9月12日到武汉市与谢某进行商谈,双方约定,由龙某付给谢某50万元人民币作为报酬,谢某则在2007年国家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前将考试试题及答案给予龙某。
9月12日,谢某指派吴某、虞某(均另案处理)与龙某一起赴深圳市。2007年9月13日、14日,谢某在武汉分两次将2007年国家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试题及答案通过QQ发送给在深圳市的吴某、虞某,由吴、虞两人下载后再转交给龙某。
然后,龙某将材料打印几十份,对深圳市某培训中心参加2007年国家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学员进行培训。
将试题卖给培训学校
另外,龙某还将该试题及答案分别以10万元人民币的价格卖给北京某培训学校的李某、杨某(均另案处理);以11万元人民币的价格卖给武汉某教育咨询培训公司的陈某(另案处理)。
据该案的检察官表示,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是国家级考试,该考试各科目在启用前的试题、试卷(包括备用卷)、标准答案及评分标准均属于绝密级国家秘密,而龙某等人却盗用国家机密文件来牟取暴利,已经触犯了刑法,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制裁。(王纳段满莉 朱彦)
制假、造假、贩假在当今中国不能说是司空见惯,也可以说是渗透到社会的方方面面,上文的案例及轰动全国的“三鹿奶粉事件”只是“九牛一毛”罢了。记得小时候,我们读过《十万个为什么》,那是一部科学知识普及的读物。而今,我真想抽出一些时间来编一部《中国式十万个造假》,把它作为一本社会知识普及读物(估计没有出版社能敢为我出版,呵呵!)。至于不称十万个造假“为什么”,也许答案只有一个。。。。。。腐败!!!
“中国式造假”诈听起来似乎不太入耳,但细细思索起来决不为之过分。
现代中国的两大明显特征是:一、党的集中制体系;二、自由化市场现状。后者在尚无健全的法制制度下,人们的思想观念及价值思维严重变异。特别是某些权利及掌管权利的官员们更是巧取豪夺。
“中国式造假”可分为两大方面:一、制假与造假;二、造假与贩假;
前者既是权利与利益的驱动下的权利者,诸如“从中央反腐行动中落网的众多“巨贪”中可见一斑”,某些高官们数千万乃至数亿元巨贪绝非一人所为,也决非一日之功!可见假官员已编织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官员网。以此类推的“假代表、假委员、假专家、假企业、假商标、假新闻、假信息、假数据……”等等大可招摇过市。有关更多具体数椐这里不一一列举,朋友们可在网上任意搜索相关案例。
后者既为官商勾结的珠联璧合,某些权利者及部门借用权势道貌岸然、冠冕堂皇的制造舆论和政策,既出现所谓“假验证、假荣誉、假产品、假标识、假证书、假资质、假培训、假广告……”等等大出风头。可见金钱与利益下的中国社会腐败关系网。
制假、造假、贩假在当今社会上,如同空气中的微分子一样在浸透我们的社会机体,我们知道“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更要知道“制假、造假、贩假是怎么形成的”。而我们目前所谓打假只是皮毛之的“贩假”罢了。
其实“假建造师事件”由来已久,那么,在装饰行业的管理者造假、贩假更是令人发指,所以,装饰行业上下呼悠十来年,之所以愈演愈烈的无序和混乱,应引起政府有关部门的深刻思考,“中国式造假”真应当做“中国事”来看了。笔者在博客中已有部分阐述,其更深刻的更具体的案犯分析,也望与大家展开更多的积极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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