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1日,成都市中心城区的工商业用水实行同价,工业用水在未来三年内每年每吨上涨0.5―0.6元,而商业用水一次性调价到位,每吨下降0.3元。昨日,市物价局发出《关于调整中心城区非居民生活用水终端价格的通知》,规定我市水价分类由现行的五大
下月1日,成都市中心城区的工商业用水实行同价,工业用水在未来三年内每年每吨上涨0.5―0.6元,而商业用水一次性调价到位,每吨下降0.3元。昨日,市物价局发出《关于调整中心城区非居民生活用水终端价格的通知》,规定我市水价分类由现行的五大类简化为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和特种行业用水三类,而此次居民生活用水和特种行业用水价格均暂不作调整。
新规从下月1日起执行
据了解,我市新的用水简化分类和价格标准从下月1日起执行,明年2月1日抄见表量起计算。此次调整的非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终端价格统一调整为每吨4.30元,其中自来水价格每吨2.90元,污水处理收费每吨1.40元。经营服务业用水划入非居民生活用水类后,其价格由每吨4.60元降为4.30元。
对于行政事业用水、工业用水、部队办公用水、公办学校办公用水终端价格,实行分步实施,政府补贴,三年到位的办法。前两年均每吨每年上调0.5元,最后一年每吨上调0.6元。分步调整价格期间,财政要补贴8300万元。
超额用水 非居民用水价格最高将达17.2元/吨
根据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成都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规定:超计划用水10%(不含10%)以下的,超计划部分用水水费加价1倍;超计划用水
10%―30%(不含30%)的,超计划部分用水水费加价2倍;超计划用水30%以上的,超计划部分用水水费加价3倍。按照此规定,今后非居民生活用水量超出定额,超额部分水价最高将达每吨17.2元。
“该制度类似阶梯水价,用水越多价格就越高,其目的就是要促进节约用水。”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昨日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称。
代表疑问回复:
公办学校食堂浴室用水还是居民价
听证会上,不少听证代表提出我市应尽快实施阶梯水价的建议,并对居民水价是否调整予以了极大关注。针对代表们提出的疑问,市物价局昨日分别予以了正式回复。其中明确,我市将做好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准备工作,待条件成熟后全面推行。
疑问1:居民用水是否调?是否实行阶梯水价?
回复:市物价局昨日在正式回复中称,目前我市暂未计划调整中心城区居民生活用水价格,因此,近期内其价格不会作调整。按照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积极做好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水价的前期准备工作,在条件成熟时,对我市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式水价。
疑问2:高校用水价格按哪类计价?
回复:听证会上,来自川师大的伍声鸣建议应将学校的水价仍按居民水价标准执行。
市物价局昨日回复称,鉴于公办学校办学实际,定价机关决定采纳听证会参加人的该项建议,对公办学校、公办幼儿园学生、儿童的食堂、浴室、集体宿舍生活用水执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对公办学校的办公用水执行非居民生活用水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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