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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造假门”追踪

来源:千龙网 2009-12-18 09:25:07

北京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姜俊禄15日表示,北京律协高度关注律师李庄被重庆市检察机关批准逮捕一事,坚决支持重庆警方的依法打黑行动。   姜俊禄说,15日上午,北京律协已经组成5人小组前往重庆了解情况。如果司法机关依法判决李庄有罪,北京律协

  北京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姜俊禄15日表示,北京律协高度关注律师李庄被重庆市检察机关批准逮捕一事,坚决支持重庆警方的依法打黑行动。

  姜俊禄说,15日上午,北京律协已经组成5人小组前往重庆了解情况。如果司法机关依法判决李庄有罪,北京律协将给予他取消会员资格的行业纪律处分。李庄从2002年起在北京执业,北京律协没有他的违纪记录。

  李庄:“我没罪”

  12月15日下午5时,记者在重庆市某看守所内采访了涉案律师李庄。李庄说:“我没罪。”

  在经过有关方面许可并经李庄本人同意后,记者在看守所会见室采访了李庄。在李庄坐下后,民警打开李庄的手铐并退出了会见室。李庄在回答记者关于他在此案中是否有违法违规行为的提问时说:“完全没有,我的一切行为都在《律师法》赋予律师的职责、权限和义务框架内。”他说:“打黑我举双手赞成,但打黑不能毁在程序正义上。我愿意用我的自由换取中国法治建设进步一小步。”

  警方:李庄有“四宗罪”

  12月15日,记者就李庄案独家采访了重庆警方有关人士。警方表示,“查明李庄在重庆行使辩护职责期间,存在四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

  第一是“向龚刚模宣读同案犯笔录”。

  据警方调查,李庄在11月24日会见龚刚模时,“将两至三份犯罪嫌疑人的笔录念给龚听”。

  11月26日会见中,李庄告诉龚刚模,其被指控的一些罪行,“其他嫌疑人在交代材料中并未提到你”。据警方调查,李庄在12月4日会见时帮龚与其妻串证。其间李庄曾说:“我想让你老婆出庭给你作个证,证明你不是黑社会。你要配合她说。”

  第二是“教唆龚刚模翻供”。

  据警方调查,12月4日,李庄会见龚刚模时教他在一些事情上说不知道,“就三个字完了,别的不要多说”。

  警方有关人士透露,调查中还了解到,在11月24日“李庄明确告诉龚刚模,把故意杀人案的起因和动机推给樊奇杭”。

  第三是,“唆使龚刚模谎称被刑讯逼供”。

  第四是,“教唆龚刚模配合其扰乱庭审秩序”。

  据警方调查发现,在两次会见中,李庄对龚刚模说,他会在开庭时提出休庭,鉴定龚的伤情,“如果法庭不予采纳,我就当庭离开,让法院开不成庭。按规定来说法庭会要求你3天以内另行委托律师,如果不委托法庭就为你指定律师。你要记得一点,坚持只要我给你辩护,法院就开不了庭。”

  同时,相关人士透露,调查发现李庄以“搞专家论证”为由向被告人家属要了30万元,而实际上支付给专家的总共只有几万元。

  检察官:批捕不是依据孤证

  12月15日记者采访了批捕李庄的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陈久红。

  “批捕李庄依据的是《刑法》第306条,‘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陈久红检察官说。

  记者问:“李庄和龚刚模会面中的情况,是不是通过监听、录像等方式获得的?”

  “不是。是龚刚模个人检举,之后经其他证人作证形成的证据链。”陈久红说。

  对于社会质疑“12日拘留,13日批捕,为什么批捕特别快”,陈久红检察官说:“根据《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后,检察院应当在7日内决定是否批捕。因此我们批捕的时间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批捕时间较短,是因为李庄被拘留前,龚刚模的检举已经有了,其他证人的证据也已经形成,所以审查就比较快。李庄是13日凌晨被押回重庆的。13日上午我们接到了公安机关的申请书,然后我们询问犯罪嫌疑人李庄本人后,就批准了逮捕。”

  “在询问过程中,李庄经常说:‘我很专业,我做十几年律师了。’但是他却不能回答我,他和龚刚模究竟都说了些什么。很多他都说他忘了,不记得了。”

  “比如我问他,当时除了宣读龚刚模的笔录,你还读了同案他人的笔录没有?第一次他回答‘没有’,第二次他回答‘不清楚,记不清了’,第三次他回答‘好像有,不排除读过’。”

  陈久红告诉记者,检察官问李庄:“是你告诉龚刚模他被刑讯逼供呢,还是龚刚模自己告诉你,他被刑讯逼供?”“当时,他就不回答。”陈久红说。

  “律师想办法为他的当事人脱罪,是理所当然的,但应该用合法手段,不应该用非法手段。”陈久红说。

  据介绍,12月10日至今已有20多名相关人员陆续被传唤作证。据《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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